白马公主009

我在别有深意的诀别中已经说过再见了

【DMC5/新VD/VD/ND】忘记他(七——十)

目录:

一——六】【七——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

中篇和上篇不同,人称视角转换了~

【本篇有ND内容预警!】

另,V 他一直以为尼禄是但丁的崽……

 

 

分岔路。

尼禄正站在路口。

往左看——青春飞扬的男孩们在明媚的阳光下三五成群地一起走着,大声笑闹,年轻的身躯散发着活力,手腕上的手表、手里拿着的易拉罐饮料瓶都在灿烂的阳光下折射着耀眼的光——这是正常的年轻人。

往右看——黑发黑衣黑眼圈的V一脸宁静地坐在长椅上,手里揣着一本式样老旧的诗集认真读着,他的另一只手还拽着银白的拐杖,那优雅的姿容看着活像是上个世纪的贵族老爷。

怎么左右这么一看,好像这是分隔开来的两个世界呢?

尼禄嘀咕着走了过去,在V的身边坐下:“你看着真不像是和我同龄的人。”

“我确实比我的外貌要老很多。”V抬头看着短发的小伙,微笑道。

“你看着也不像是我们这种舞刀弄枪的恶魔猎人。”尼禄挠着自己银白的短发说。

“曾经我也天真地以为我和打打杀杀无缘。”V眸光微闪,“造化弄人啊。”

“是啊,造化弄人。不久前我也觉得这辈子大概就是和姬莉叶在一起,在故乡的那个小岛上安度余生呢——日升日落,把三百六十五天活成同一天。”尼禄喃喃说道,“谁知道会遇上……他。”

“他?”V注意到了这个词儿,“但丁?”

“嗯,我遇到了但丁——大概这就是一切传奇的开始。”尼禄说,眼睛也变亮了。

“也是你一切麻烦的开始。”V微笑着补充。

“哈!”这简短的一笑似乎已经很能说明一切了——尼禄喜欢他,对他所带来的一切烦恼、麻烦都浑不在意。“年轻气盛”几个字简直就是写在他脸上。

 

V静静地看着这个短发的年轻人,微笑中带着淡淡的忧郁:“如果我说……我觉得你很像他——很像但丁,你不会觉得冒犯吧?”

“怎么会呢?你说我像他——我反而还觉得挺荣幸……我其实听到这话还挺高兴的。”尼禄说,脸上似乎是被这午后的阳光晒得有些燥热了。

片刻后,短发的年轻人又低声补充:“虽然说,但丁那家伙老是嬉皮笑脸的,看着挺不正经,但是某些方面我是真的佩服他——是吧?他超酷的,我要是有他一半酷炫就好了——这话你可千万别跟但丁说!他要知道我偷着羡慕他,他肯定要笑岔气!”

 

“好的,我不说。”V淡淡回应。

于是有了需要共同守护的秘密之后,他们的关系似乎更近一层了。

——和年轻人交朋友真的不要太容易。他们天真、坦率,对世上的一切都怀着赤子之心,压根就分辨不出谎言和真实的差距。

 

 

“但丁——!”年轻人愤怒的呐喊声惊起树上的鸟雀,就连坐在路边长椅上静静看书的黑发男子都忍不住抬头观望,“你敢不敢不跑?!站在原地别动,嗯?好好让我打你一拳?”

但是那个红衣的身影这会儿早就飞奔到了十里开外:“别啊,Kid——我不是故意的,别生气啊!”

等到尼禄飞奔到大门外,红衣的高大男人早已不见踪迹。

“怎么了,他又捉弄你了?”黑发的男人静静地看着小伙子那气急败坏的脸。

“这个老不正经的家伙——天天都在过愚人节!”尼禄大声说,“我每天为事务所的委托日夜奔忙,这家伙居然趁我不备,把我的武器——我的绯红女皇给拆了!还乱改一气!我刚刚打恶魔的时候突然发觉我的剑没办法充能!我就知道是这老家伙在背后搞鬼……”

“他也许只是一时好奇,想玩玩你的武器,都没意识到自己闯了祸……”V淡淡地说。

“我要报复他!”尼禄摩拳擦掌,片刻后又陷入沮丧的状态里,“可惜我打不过他。”

 

“只是报复他的话,很容易啊。”V合起了书,“互相整蛊报复什么的,没人比我更有经验了。”

“啊,你?”尼禄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这个文艺青年,“你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会恶作剧的人啊!”

 

“所谓人不可貌相嘛——我以前跟自家兄弟掐架的时候……”V稍稍顿了一下,莞尔一笑,“我是说——我小的时候,我有个弟弟,又缠人、又会耍赖又会撒娇的那种,他还很会在爸妈面前假哭在我面前碰瓷……你懂得——对这种人就算打得过他,你也占不到半分便宜。”

“是吗?”尼禄问,“那你是怎么对付他的?”他很好奇V看着这么文弱一个人是怎么对付那种淘气鬼的。

“我趁他赖床睡懒觉的时候,在他床前洒满了大图钉;有时候会悄悄把他最爱玩的脚踏车车胎放了气。”V慢悠悠地说。

尼禄噗嗤一笑:“就像‘猫和老鼠’那样子?你们可真有意思!”

“那点小陷阱当然伤不着他,”V悠然继续,“被爹妈发现我还免不了挨一顿打。”

“哦,那真是得不偿失。”

 

“但是我在享用餐点的时候呢,我那个弟弟就会挤在我身边,一直不停地说啊说,‘啊,这个芒果布丁的颜色好像是咱家猫拉稀时候的颜色哦!’‘那个巧克力圣代的纹路让我想起上次在卫生间里面钻出来的毛毛虫!又肥大又醒目,身上的花纹啊、毛刺啊在你眼前蠕动……超恶心!’我被他恶心得胃口全无,扔下刀叉走了,他却心安理得地坐在餐桌前,‘啊,既然哥哥不想吃这些,那就让弟弟我勉为其难地代劳啦!’”

尼禄听了都不由惊呼——“你家兄弟好贱啊!”

 

“所以呢,作为报复,我一般会在他睡前专给他讲些恐怖故事或者特别虐心的故事,《黑猫》《乌鸦》《海的女儿》或者《快乐王子》那种的——反正我一定要虐得他睡不好觉。”V静静地说。

“睡前故事?”尼禄大笑起来,“这个我可学不来,但丁也过了听睡前故事的年龄了。你就不能找些适合我们这个年纪的操作么?”

 

“有的,”V朝他点点头,“长大后……他曾经想灌醉我好让我当众出丑,作为报复,我装作耍酒疯把他按着狠狠打了一顿。”

“这也太硬核了!”尼禄惊叹,“看不出来你这身子骨还很能打架?”

“曾经我也是身经百战的人啊……”V的脸上保持着谦虚的模样,但说话却完全不是那回事了,“那会儿我的身体比现在有力量得多,一拳能打死三个但丁。”

“哈哈哈……”尼禄大笑不止,“你真会说笑话~!”

 

“如果你现在问我——再遇到但丁这种情况该怎么办?”V扬起头直视着尼禄,“我可能会烧了他的事务所,然后在火灾现场装疯,一边开音乐会一边等他回来。”

“这就有点……过火了。我恐怕干不来。”尼禄擦了擦额角的汗。

 

 

“啊,我差点忘了,好孩子是不擅长干坏事的。”V轻轻拿拐杖敲着椅背,“怎么办呢?但丁那家伙又那么可恶——不给他一点教训难消我心头之恨啊……”

尼禄也发愁地瞧着他——此刻他已经觉得V跟他站在同一战线了,他们同仇敌忾——这位新认识不到三天的朋友此刻俨然就是他最亲密无间的战友、足智多谋的军师、智囊。

 

片刻后,V缓缓说:“说起我弟弟……他一直以来都有个毛病,爱吃甜食。喜欢草莓味的……咳,冰激凌或者奶油蛋糕,所以我有次就把奶油挖开了,往里面塞了一些芥末粉,然后把外表装点得和寻常一样放回去——我弟弟回来的时候——玩了一天的他又累又饿,所以看到心爱的蛋糕就伸手去拿——”
“哦厚?”尼禄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你也这么缺德啊!”

 

V扬了扬眉:“别看我现在这样子,小时候我可是大魔王级别的存在啊。”

“那你弟弟呢?是小魔王吗?”

“并非如此……他只是个孩子王。”V叹了口气,“而我这种没趣、沉闷的角色——大概是类似于……把卡西莫多从愚人节的王位上拉下来的神父克洛德吧[1]?”

“别那么妄自菲薄嘛,你只是内向型人格,怎么就把自己比作克洛德那种大坏蛋呢?”

 

晚上恶魔猎人回到事务所的时候,非常欣慰地看到事务所已经人去楼空了——看来那个脾气暴躁的小伙子在等了一天没等到他的人之后还是失望而归。毕竟尼禄家里还有一堆人要照料,是吧?

他打开了冰箱,习惯性地去拿自己喜欢的甜点,一口下去之后……

“咳咳咳……”恶魔猎人被呛得眼冒金星,泪水上涌,“我的天!我的天……这是什么魔鬼配方的圣代?!什么鬼!”

他大叫着冲进卫生间,往嘴里怼了不少水漱口。把嘴里所有的东西全都呸了出来。

芥末膏……该死的没错就是这个味儿!哪怕是一丁点的芥末膏,对于寻常人来说可能都是致死量,更何况是感官更胜常人百倍的半恶魔?

 

“真是让人怀念的味道啊……”但丁还在嘶嘶抽着凉气,一面拿手擦去嘴角的水珠。他小心翼翼地拿起勺子,挖起一小块草莓圣代细细观看——这圣代看着挺正常的,外表光鲜,触感也柔软,但就是有点儿说不出的怪异。

他一个劲儿戳着那草莓圣代研究琢磨,百思不得其解,浑然不觉楼上的V悄无声息地靠近了栏杆在注视着他。

 

“尼禄刚刚走了,”V轻咳一声,算是跟他打招呼,“临走还交待说,冰箱里有特意准备给你的甜点。”

“是啊,我收到了……”但丁拿勺子磕着那杯圣代,“这么鬼才的恶作剧点子,谁教给他的?总不能是……遗传吧?”

 

V的嘴角露出不易觉察的一笑。

但他很快又恢复了文雅的正经神色:“怎么,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没有,倒是遇到了一点有趣的事儿,很让人……怀念。”恶魔猎人如是回答说,他又拿着刀叉翻搅了一会儿冰激凌,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个!V——你瞧见了吗?这是史莱姆啊!做得相当逼真的史莱姆啊!难怪我完全看不出来这是个假货!”

 

“是啊……史莱姆……”V淡淡叹了口气,“那你究竟知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尼禄才会想到用史莱姆来恶整你呢?”

“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因为我动了那小子的剑吧?”恶魔猎人这会儿玩史莱姆玩得不亦乐乎,完全顾不上抬头看他,“我从认识这小子第一天起,就对他那个可以转油门的剑充满了好奇——所以想偷着瞧瞧~”

“然后你就手贱把人家的武器给拆坏了——”V又叹气。

“我也是无心之过~”但丁笑嘻嘻地说,“他还给我喂了一嘴的史莱姆和芥末呢,我们已经扯平了。哇,V——你快看这玩意!我可以像揉面团一样揉它呢!它好皮实!”

 

“你怎么玩泥巴玩得这么不亦乐乎?”V忍不住扶额。

“这个有意思嘛~”这个高大帅气的男人手里捧着史莱姆,眼睛里放着光,咧嘴笑着的表情就和五岁小孩儿一样,“话说这玩意我也想弄一个来——回头叫那些总是来我事务所骚扰我的小丫头片子也尝尝厉害!”

 

“你这人真是没救了。”V神情冷淡地说。

性感女郎们争相穿着袒胸露背的装扮化着最火最in的妆容想吸引他注意,到最后再性感逼人的装扮却往往打不过一把电吉他、一台机车,甚至是一坨史莱姆。

——这人究竟是个什么人呐这是?

 

第二天。

来事务所串门的姑娘们在第一百零一次讨债失败的情况下,顺了冰箱里的冰激凌和圣代,就在她们把这形状可爱的零嘴放到嘴里的第一口……

“但丁——!!!”

爆炸似的怒吼出来的第一秒,红衣的男人已经破窗而出——那雷霆闪电般的速度简直令所有好莱坞大片的英雄好汉们都自惭形秽。玻璃窗子稀里哗啦碎了一地,后面两个怒不可遏的女士则是抓起了枪械和刀具在后面狂追不止。

 

她们一路边追边打,除了用闪电劈他,用子弹射他,拿大刀当飞刀挥出去企图砍死他之外,还动用了一切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外的所有攻击手段,撵着但丁在镇上跑了二十圈不止。最后还是V不动声色地给跑得有些气喘的但丁指了指路——用手杖示意他躲到一个商场门口刚巧换班的人员脱下来的公仔服装里面去。但丁飞快地照做了,跳到大大的兔子里面,V迅速帮他把拉链拉好,然后若无其事地坐下来装模作样在看书。

两个杀气腾腾的姑娘扛着枪、拖着大砍刀,从他们面前经过:“喂,V——你看到但丁了吗?!”

 

V抬头,拿手杖指了指特别遥远的一个方向,她们就怒气冲冲地走了。

 

“谢谢……”他身边的巨大的毛茸茸的兔子里发出他熟悉的声音,“V,太谢谢你啦。”

V杵着拐杖,缓缓从椅子上站起身来。

 

然后他面无表情地,拿他那细细的拐杖抽了一下那只毛绒绒的兔子的屁股,转身走开了。

 

 

 

 

“他今天邀请我去一个聚会!”尼禄跟V说话的时候眉飞色舞。

“啊,听到了,一个聚会。”V淡淡说道。

其实那个聚会但丁也邀请他了,但是V对热闹的地方没有多大兴趣,一口就拒绝了。比起到人多的地方凑热闹,他倒是更乐意选择在家里静静看书听古典乐。

 

但尼禄却高兴得不像样,一会儿站起,一会儿走来走去:“这是他头一次邀请我呢!你知道吗?这……我该做什么准备得好?”

他激动个什么啊?V暗暗翻了个白眼。

盘旋在他头顶的鸟儿却嘎嘎大笑:“小子!你看上去好像是个情窦初开的中学生!你这是第一次去和梦中情人约会么?”

在尼禄的机械手逮住那只蓝鸟之前,V就及时地把它摁在了墙上,并且和颜悦色地告诉它说:“如果你再这么胡说八道,把无聊当有趣的话,我就把你活埋了——Darkness there, and nothing more[2]。”

格里芬给他吓得浑身的羽毛都炸了起来:“别——V,别这样……别把我放回黑暗之中,我不逗他啦~再也不说啦。”

 

“没什么好准备的,”V对尼禄说,“别喝太多酒就成。”

 

看得出来尼禄真的很高兴,甚至出门前还非常仔细地打扮了一番。他离去时的脚步都是轻盈的,肩上好像有翅膀要载着他飞起来。

 

半夜时分,事务所的大门给人猛地推开——一直耷拉着眼皮被电视机爆米花催眠的V都被那巨大的嘈杂声惊醒。

从外面跌跌撞撞地进来一个人,是尼禄——他这会儿的模样跟他出门的时候简直是判若两人!他脸色赤红,满身的酒气。

 

V很厌恶酒味、烟味等等一切难闻的味道,尽管如此,他还是忍住了发自内心的嫌弃上前扶住了年轻的小伙子,扶着他到盥洗室,看着他扶着盥洗台,吐一会儿,骂一会儿。

“但丁那个老混蛋……”尼禄的眼睛红红的,“我真是蠢透了!还以为这是他是特意邀请我——我还以为这是他跟我两个人的约会……”

V垂着头捏着眉心:“你难道是头一天认识他?”

尼禄一口气堵在嗓子里,满脸的不服之色,然而还未来得及开口怼他,一股难受就涌了上来,他连忙低头又去吐了。

 

“哇……好难受……我他妈以为他会和我在一起!我以为我会是他今晚唯一的伴儿!我……呕……妈的,”他胡乱拿自来水冲洗着高热的脸颊,“哎,我肚子里这会儿还在冒酸水,喉咙都快烧坏了!结果呢——一整晚上!我在那儿看着他在那儿招蜂引蝶,嬉笑玩闹!勾得所有男的女的都围着他转圈圈!我呢?!我跟一个又一个不认识的傻逼,讲了一大堆不知所云的话!我浪费了一整晚的时间,就是为了让别人把我灌醉!为了自己把自己灌醉!我——呕……妈的,还没吐完呢!”

他又俯身下去,V早就在看见他弯腰的那一刻就已条件反射地捂住了口鼻。

 

“额……最让我恶心的是什么你知道吗?最让我不爽的是——我在那儿傻乎乎地跟一堆莫名其妙的人傻乐了一整晚!我都没能跟他说上一句话!我到那儿是干什么呀?”

 

“别沮丧嘛,谁年轻的时候没干过几件傻逼事呢?”V温和地拍了拍他的背,把他扶起来,“重要的是你犯了一次这样的错,今后就要学聪明点。你明知道但丁是个傻逼,何必要自己老是跟他混在一起,把自己也熏陶成……嗯,另一个傻逼呢?嗯?”

 

“我管不了我自己。”尼禄看起来总算是缓过来了,揉着脑袋按压着他那发麻的头皮,“你不知道……但丁那种人……哎,那种人……就算他在臭水沟里笑着看我,问我敢不敢跟他一起跳下去——我……我也肯定是要跳的——”

 

“啊~我明白,我明白……”V已经背转身走向客厅了,银白手杖轻轻敲打着他的手心,“谁都有个情难自禁的时候——”

他的声音低沉而柔和,如夜风轻拂,如风笛悠扬。

 

“你会不会觉得我无可救药?”尼禄捂着脸,尴尬地问。

“不会——当然不会。无可救药的人多了去了,换了别人也不见得比你更好。”V深深叹了口气,“毕竟——那是但丁呐。”

 

“不,更加不可救药的事情在后头呢……”尼禄沙哑着嗓子说,“我……我实在忍不住,就从宴会上冲了出来——”

“然后你回到事务所来了?”V接口说。

“不,但丁……但丁他追出来了,问我为什么不开心?为什么要走?然后我……”说到这里,尼禄深深地把脸埋在了手心,“我……我不知道怎么了……我发誓我那时候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听见他的声音,我感觉得到他的手搭上我的肩膀上,然后我的手却不自觉地摸向了绯红女皇——”

 

V倒吸一口凉气,一向平静如水的眼眸里竟然出现了波澜!

 

“我……不知道我干了些什么,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我举着剑,剑尖离他的胸口不到一尺……他望着我,面色古怪极了。我终于反应过来了,羞愧得要死,当场扭头就跑。”

 

“……”V凝视着那个悔愧不已的年轻人深埋着的头颅,半晌,才伸出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你只是喝醉了,没必要这么担惊受怕……他会理解的。”

“可是我对我那么喜欢的人刀剑相向——!!!”

“这算不得什么大事,”V神色自若地在他身边坐下,“反正他又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了。”

“怎么,难道他曾经……”尼禄迷迷糊糊地抬起头,“他难道还曾经被熟人比着剑——”

“比那糟糕得多……”V轻轻说,“那可不是醉酒、也不是装疯卖傻,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伤痕……”

 

“什么伤——”尼禄还没有问完,事务所的门又被人推开了。

 

但丁——他也回来了。

只是他脸上没有了往日的笑意,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担忧之色:“Kid?他在——”

他没有问下去,因为他看到了垂着头在沙发上假寐的尼禄,V正好坐在他身边,对但丁丢来一个示意他安静的眼色。

 

“我怕不是个傻子。”他把尼禄安顿好之后,悄声对V说,“我还以为,你们年轻人会喜欢热闹,喜欢派对,喜欢和其他的年轻人在一起玩儿……我就特意请他来,我真没想过他那么勉强他自己……”

“我看他不见得喜欢热闹,也不见得喜欢派对,也不见得他瞧得上跟他同龄的年轻人……”V冷冷地说,“但是他真的很喜欢你——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我也挺喜欢他,”但丁叹了口气,“可我又不知道要怎样做……哄小孩子的事我本就不擅长,讨别人欢心我更不擅长。”

“嗯,那倒是一个问题。”V的态度变得愈发冷淡了,甚至都懒得跟他交谈,突然之间厌恶他了似的。

 

“我其实不该让他喝酒的,”但丁这会儿话却多了起来,“不过——虽然他喝醉的时候简直原形毕露,暴躁得很……但是,他醉酒的样子也蛮可爱~”

“呵~”V发出一声冷笑。

 

房间里的灯都已经关了,他和V都在黑暗中摸索着往前走。

“啊,说起来——我今天差点被这小子给宰了!”但丁摸着下巴琢磨着,“可是临头的那一剑他却没有刺下去——要不就是这小子良心发现,要不就是这孩子自制力惊人——多么可喜可贺的一件事啊!在恶念和冲动把他整个人吞噬之前,他还能力挽狂澜!”

V没有立刻回应他,幽长的走道里回响着他那银色的拐杖磕着地板的轻轻的声音。

 

片刻后,V开口了,只是那沉稳、冰凉的声音却无端端令他毛骨悚然:

“你一直都是个没心肝的混蛋呐……但丁。怎么从不动脑子想想,他为什么会突然狠心对你痛下杀手?”

 

“因为……他今晚喝醉了酒……”但丁忽然顿住了脚步,“V?你刚刚问我的……真的是今晚发生的事?”

 

 

早晨醒来的时候,宿醉的一切痛苦和混乱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尼禄这会儿轻松得很,他那奇异的体质使得他恢复得远比正常人类要快上许多。再加上一大早看到事务所里面吱哇乱叫的大鸟,悠然漫步的大黑猫,还有V若无其事地对他道一声“早安”——在热气氤氲的茶点旁边,但丁居然破天荒地早起给他们准备了早餐。

一切安好。

 

“我想咱们这儿得行禁酒令了。”但丁一本正经地跟他说。

刚刚吃进去的吐司面包差点没把尼禄给噎死。

V的视线越过手上的书本,不着痕迹地给了他一记白眼。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是个坏榜样——但是咱们完全可以用柔和一点的方式,比如说,用圣代冰激凌来代替酒怎么样?在你想喝酒的时候……”

 

压根就没人理会他,只有格里芬在那儿不知疲倦地哈哈大笑。

 

“听我说,kid——听我说,我事先不该偷偷摆弄你的玩具——呃呃呃,是绯红女皇,别拿眼睛狠狠瞪我了,叔叔我就是好奇玩一下,我给你道歉——我不该惹你生气,不该偷吃你那份披萨,不该在偷喝了你的啤酒之后往里面偷偷灌水企图蒙混过关……我知道我太惹你生气了!所以你才会在醉酒时……啊咳!失控的时候想打我……那个,我错了,好吧?我给你真诚地道歉——”

“别说了,我原谅你。”尼禄有气无力地说,“咱们能不能别提这事儿了?”

“行,只要你不生气,其实就算让你拿刀子插我几刀我都挺乐意的~”但丁高兴地说。

“我没兴趣插你几刀好吗?!”尼禄都有点恼火了,脸都红了,“都说了别提这事了——我自己犯蠢——”

“是我先犯贱……啊咳,不是,是我……犯错在先……”但丁真诚地半跪在他面前,双手交握作真诚祈祷状。

“你能不能别说了——”尼禄只要一想想昨晚的事就觉得不堪回首,但丁怎么能老是揭他疮疤呢?

 

“你还不如趁醉狠狠打他几拳呢。”V已经把手边那一章节的书页看完,把诗集又收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这样他心里或许会好受些。”

“下次我会记住的。”尼禄咬着嘴唇说,面色绯红,“但我希望最好不要有下次了,我会学着管控好自己的脾气的。”

 

“不是你的错,Kid~”但丁真诚地说,“你喝醉啦,而且之前又对我憋着一肚子火。都说了是我不对——我可是动了一晚上的脑子,总算想明白这事儿了——确实是我不对。”

V再次发出一声冷笑。

 

“笑什么啊,V?”

V优雅地弯下身子,拿起了桌上的咖啡:“哦,没什么,某些个脑子给僵尸啃了人居然还说自己有脑子,我觉得挺好笑的。”

 

“喂——V——”但丁不满地说。

“他在跟你开玩笑,你看不出来吗?”尼禄说,“人家在调侃你,说你傻。”

 

“我明明在陈述事实。”V说。

“行了,你们就是爱笑话我,爱笑就笑去吧——能给人带来一点欢乐,我就是傻一点也无妨。”但丁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站起身来。

 

……

 

但丁已经接了任务出门去了。

大概是出于对近几天来自己所干的一切脑残事儿的愧疚——趁着这愧疚劲儿还没过去,他非常主动积极地揽下了所有活儿,让其他的小伙伴们在家里好好休息。

“我真的超级庆幸……庆幸他皮糙肉厚,庆幸他神经迟钝得像个呆子。”尼禄终于重重地叹了口气,“‘醉酒’……挺好的,我都用不着去想任何解释,他已经帮我把借口找好了,根本用不着我愧疚。”

“在他面前我总忍不住干一些傻事、蠢事……言行失当……我发誓说我原本不是这样子的!只是在他面前——哎,人总会有情难自禁的时候,是不是?我知道我自己丢人了,你会理解我,对不对,V?”

 

“V?你有在听我说话吗?还是说——你在读书?”

 

V淡淡地回应:“我听到了——你说你喜欢他喜欢得发疯、喜欢得犯傻。这很好理解。”

“你会觉得我傻吗?你会因为这个笑话我吗?”

 

“不会。”V合上了他的书本,抬起浅绿的眸子看着他,“但丁比你还傻十倍。”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在他面前,我总嫌自己不够成熟,不够倜傥——或许就是因为我这样的幼稚才导致他对我压根就不够重视……”

 

“你错了,”V打断了他,“他远比你所想的要更喜欢你。”

“是……是吗?”尼禄脸红了,这小伙子经常脸红,难怪连他自己都说自己不够成人化。

 

“只不过,他给你的爱,可能不是你想要的那一种。”

V说完这句话,就陷入漫长的沉默之中。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任何一个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

 

那一瞬间房间里很安静。

使魔早已被V收了回去,空旷的房间里只剩满室的阳光,细小的尘埃在空气里飞舞,老旧的墙纸,老旧的沙发,淡黄色的墙壁上乱七八糟钉着的女明星海报……时光仿佛凝固在那一刹,连垂眸的V也宛如雕像一般缄默。

 

“我……我想没人比我更傻了,明知什么都求不到,可还忍不住会去想……”尼禄沙哑着嗓子开口了,“可是,只要他在我面前——只要眼前还有这种诱惑——我又怎能让自己不去想呢?”

“一颗不安的心的最大欲望,就是时刻占有自己的爱人,或者天各一方的时候,让她陷入无梦的睡眠,直到团聚那天才醒来。[3]”V这会儿却不知在想什么,又是在念什么诗。

 

“你在说什么呐,V?”

“没什么。”V轻声说,“古往今来,陷入苦恋的人不计其数,尼禄——你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平常心……最好还是要以平常心对待。”

 

“你是过来人吗,V?”尼禄笑了,“你——举止老气横秋,讲话这么故作矜持——你可真正懂得恋爱的烦恼?还是说……你一直在这儿给我指点谋划,其实也只是纸上谈兵。”

“我不懂。”V阴沉沉地说,“我把我的所爱亲手砍死,然后将她的尸体封进了墙里[4]……”

 

“你在说什么——V?”尼禄惊讶地问,这位苍白秀气的诗人脸上,此刻罩着与之完全不符的阴云与煞气。

V轻叹一声,扶住了自己的额头,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颤抖:“我只是在念爱伦坡的故事……尼禄。”

 

“你个书呆子,我一说感情啊,恋爱啊这些东西,你就变得玄学起来——我们还是不谈这个了吧。省的你老是在我面前装深沉。我算是看出来了,这方面你也不见得比我强哪儿去。”尼禄说,“要不我们讲讲别的——我记得……你说你有一个弟弟?”

 

“弟弟……”V轻声念道,语气几乎是很温柔了,“该隐啊,你对你弟弟做了什么呀?[4]”

“……”尼禄愣在原地,依然听不懂V在说什么。

 

“我的弟弟……我把他给搞丢了。”V的情绪渐渐平静,淡淡地对他说,“很久以前的某一天,我与他失散,从此‘永不复还’[5]。”

 

(TBC)

 

[1]人物和梗出自《巴黎圣母院》

[2]爱伦坡的诗《乌鸦》选段,“活埋”的梗其实也是出自爱伦坡的经典篇章《厄谢尔大厦的倒塌》。

[3]出自加缪的小说《鼠疫》

[4]爱伦坡经典恐怖小说《黑猫》的情节选段——男主因为被黑猫刺激后,在精神错乱的狂暴状态失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5]《巴黎圣母院》台词,其实也是圣经里,耶和华的质问,问该隐为何杀了弟弟。该隐(Cain)是基督宗教文献《圣经》中的杀亲者,是世界上所有恶人的祖先。由人类祖先亚当(Adam)以及其妻子夏娃(Eve)最早所生的两个儿子之一,该隐为兄长。因为憎恶弟弟亚伯(Abel)的行为,而把亚伯杀害,后受上帝惩罚。名字意思是“得到”。

[5]乌鸦里的诗句,"Nevermore. "其实是主人公悼念亡妻的哀思

"Prophet!" said I, "thing of evil! -prophet still, if bird or devil!

“先知!”我说,“凶兆!——仍是先知、不管是鸟是魔!

By that Heaven that bends above us-by that God we both adore-

凭我们头顶的苍天起誓——凭我们都崇拜的上帝起誓——

Tell this soul with sorrow laden if, within the distant Aidenn (8),

告诉这充满悲伤的灵魂。它能否在遥远的仙境

It shall clasp a sainted maiden whom the angels name Lenore-

拥抱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纤尘不染——

Clasp a rare and radiant maiden whom the angels name Lenore.

拥抱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美丽娇艳。”

Quoth the raven, "Nevermore. "

乌鸦说“永不复还。”

 

评论(20)
热度(327)
  1. 共10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白马公主009 | Powered by LO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