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公主009

我在别有深意的诀别中已经说过再见了

【楚白】一只价值连城的大狸猫(三、四)(陆花客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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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盗贼”,其实盗和贼是两个差别很大的概念,我们这种盛名在外的江湖中人是盗,大盗、盗帅、盗圣,江洋大盗,以及加勒比海盗什么的——这名字听着就帅气,所谓“盗”,那肯定是人人敬畏心向往之的那种好汉。而那些小偷小摸的那才是贼,小贼小贼,贼头鼠脑,贼眉鼠眼——尽是些贬义词,一听就感觉是猥猥琐琐受人鄙夷的家伙。

老白有个致命的缺陷,就是对自身的定位不怎么明确。明明顶着差不多跟我齐名的头衔,行事却总是像个下九流的小贼一样畏缩胆小,实在是不上档次。这毛病我必须给他改改。

“那就从最简单的——盗一只猫做起吧。”我正色说。并且暗暗下了决心,无论这次的任务何等简单无聊,也要风风光光地走一个过场。重要的是要让这位徒有虚名的盗圣从中学到干大事应有的气魄和自信。说实在的老白本事不差,当然我并不是指他的武功。江湖中也有很多武功不怎么高明但是却很厉害的传奇人物,我相信老白也一定会是他们其中之一。

“这次行动首先要发名帖,不过——必须是你先发。”我微笑着鼓励他,然而老白的反应却是惊恐万状。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啊!艺高人胆大……我要是把名帖发了这不把官府的人招来了吗?到时候人人都赶着来拿我,我一见官府的人就吓得浑身无力,那还怎么偷那只猫啊!”他激动得指手画脚,显然误以为我是要推他下水。

“没事——有我罩着你呢。”我把自己写好的名帖展示给他看,“听我说——就算你发了名帖,有官府的人想要动你,但他们也得看我盗帅的面子。有我跟着你的时候不会有人敢在我眼皮子底下动我朋友……别抖了啊,照着我这个范本抄——落款就不要抄了!写你自己的名字——你那是什么鸡爪写出来的字?重写。”

“饶了我吧,咱受教育程度不高,写不出什么好字,这么丑名帖哪能见人啊?”老白哭丧着脸。

“别谦虚,以前见你作画时候那落款写得龙飞凤舞的不是挺潇洒吗?”

 

“……”老白知道百般抵赖不过,只能唉声叹气地照着写了,这次确实写得很好看了,“楚留香啊楚留香,你这人真是……搞个什么事都爱这么臭显摆。”

 

我这可不是显摆,这是按计划行事。

我盯着白展堂,亲眼看着他把名帖系在信鸽的腿上确保他没有做任何手脚,再才把自己的那一封也寄了出去。 

 

然而事情的走向实在是超乎我的想象。

原本计划同时送到的两份名帖,不知怎么的,兴许是其中一个鸽子被海上的风浪给打了迷了小半会儿路,最后那两份名帖是隔了半个时辰一前一后地送到的。

原本是希望人们看到“盗帅与盗圣联手盗猫”的消息,不知怎么就被传成了——

“盗圣与盗帅相继表示相中了同一只幸运猫咪,来日不知二人会起什么争执?最终这只神秘猫咪又会猫落谁手?”

“盗帅与盗圣为夺爱喵反目成仇!”

“盗帅与盗圣为争夺爱喵已下决斗书,不日将在凤凰集决战”!

 

——再传下去恐怕就要变成一只狸猫引发的血案了。

 

不过不管过程怎样,目的是达到了,甚至这效果比我想象中更好一点。那只狸猫的身价已经在无形之中被炒得很高很高了。

只是我跟老白在上路时听到酒楼里说书先生眉飞色舞地讲起盗圣和盗帅如何为了争夺一只狸猫冲冠一怒的时候还是感觉有些尴尬。

——好歹我也是江湖儿女心目中的男神级别的人物,第一次和争风吃醋扯上干系居然还是为了一只狸猫。

 

我长叹一声——真希望那只素未谋面的狸猫是个大美人,啊不,是个大美猫——传说中能够引得盗圣和盗帅争得头破血流的猫好歹要有能够服众的颜值啊。

 

一转头就看见老白瞅我的眼神有些发怵:“怎么啦,老白?”

“你……”老白的声音有点抖,“你该不会……真的打算跟我决斗吧?就为一只猫……”

“如果打一架就能让猫的身价从两千万涨到三千万,那也未尝不可,”我不假思索地说,“这多出来的一千万我情愿分一半与你做医药费。”

 

老白作势又要晕倒,我及时截住了他:“少来这套——得啦得啦,知道你细皮嫩肉的不经打,我不会真的打你的。两千就两千,知足了,生意做成了我们三七开。”

老白悠悠地醒转了,感动地握着我的手:“楚留香啊楚留香,你真不愧是侠义心肠的——”

“我七你三。”

“小气鬼!”他气得翻了个白眼,又倒下去了。倒下去还是气鼓鼓的,他翻来覆去老半天,最后又一气之下坐了起来,“楚留香!你这人……你……你你你这小白脸换个故事世界就是个大反派人设知不知道?知不知道那什么慕容复、林平之、宋青书、杨康怎么死的啊?听没听说过啊?那那那……那些都是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小白脸、花蝴蝶、大奸贼!你知道你们这种有钱有才又有貌的公子哥为什么会遭天谴吗?因为他们心眼坏!老想着装相、老想着要搞大事,一点也不顾旁人的感受——这是非常招人恨的!”

不得不说老白这番话还挺有道理。这点我向来服他——讲道理的话,谁都讲不过老白,盗圣不愧为盗中之圣,口才这么好,三观还这么正,上哪找这么棒的人去?

我被他急忙忙地抢白一番后倒是陷入了沉思,认真检讨了我从记事起到如今所做的所有恶行,深刻地反省了一下我的生活作风问题,结果发现——还真是那么回事,我这人放在他人的故事里,虽说不到慕容复或者杨康那么招人恨,但至少也该是个段正淳或者段誉级别的悲剧人物。但为什么迄今为止我都没遭遇什么悲剧呢?就算有,也是比较浪漫唯美的小清新级别。我可从来都没有泡上自己的亲妹妹(说起来我认得的风流人物当中就听说朱藻倒是真的悲剧了),修罗场年年月月都有,但那都是小打小闹,倒也不至于到血溅五步的惨状。兄弟朋友一大堆,也没有遇到过为了女人勾心斗角拼得你死我活的情况,也从未尝试过众叛亲离的滋味。

——我说我这人怎么就这么幸运、这么幸福呢?

 

“我懂了!”经过我郑重其事的思索,我终于得出了一个重大的结论,“我一定是这世上最受老天眷顾的宠儿!古今中外所有的故事传奇里,没有几个主角能够像我这样继承得天独厚的条件的同时还能享受如此优待!所以我必须分外珍惜我这得来不易的美好时光。趁着我还没被老天打成万恶的大反派之前,我就该饮最美的酒,交最有趣的朋友——人生得意须尽欢嘛。”

“楚留香!你脑子到底有没有什么问题?”老白瞪着我说,“你理解的怎么跟我所讲的完全是两码事?” 


“我没理解错啊~”我轻松愉快地说,“你的意思就是做人不要太完美,太完美就要遭人嫉恨招来不幸。哎,只可惜我这人啊,就是这么英俊多金万人迷,我想拒绝这样的人生也拒绝不了!”

 “楚留香!”老白差点被我气得背过气去,“你哪天要是死了,肯定是被自己给浪死的!”


这人怎么就这么可爱呢?尽说一些大实话。


(四)


其实要说缺陷,我确实也有,而且有一大堆,只不过平常都不怎么在人前展示出来。最大的缺陷大概就属我的鼻子了。我的鼻子和花满楼的眼睛一样,属于天生的残缺,我天生闻不到味道,花满楼是看不见东西。这两种残缺与生俱来,我们谁都无可奈何,不过我们这对难兄难弟对此早已适应,所以也不以为意。

由于嗅觉失灵,所以江湖中的迷药和部分的毒药对我都失灵,无形中给我加了个被动的防护技能,而且正因为鼻子不灵,跟那伙兄弟朋友相处时我也丝毫感觉不到他们的体臭脚臭,平白省了不少矛盾相处也非常融洽。唯一不便的地方就是我也感知不到自己身上的任何气息,所以对于我自己身上是香是臭我是完全没有概念的。为了避免遭人嫌,不管自己身上有味没味,我经常会随身带着郁金香香粉掩盖一下。


说到花满楼,非常巧的是,在赶往凤凰集的路上我遇到他和他的好朋友陆小凤了。一开始我还以为他们俩也是去萌宠鉴赏大会凑热闹来着,然而看这两人一脸讶异,似乎连什么是萌宠大会都没有听说过的样子。

难道是路过?我想了半天才发现此地离万梅山庄并不远。

“是的……我们……刚刚从西门吹雪那儿出来。”陆小凤摸着胡子说。

“被赶出来的。”花满楼加了一句。

“嗯……西门吹雪的心情好像不怎么好。”陆小凤喃喃道。

“或许是因为陆小鸡太吵了他才心情不好。”花满楼又说。

“肯定不是因为我唱歌难听。”陆小凤正色说,“以前我给他唱过歌呢,他从没说过我唱得难听。”

我心说你就别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你唱歌那叫好听这世上就没有难听的歌了。

“赶陆小鸡出来我倒是不奇怪,把花满楼也一起赶出来未免也太不给面子吧?”我说,“西门庄主此举太不厚道。”

“把花满楼也赶出来是因为……”陆小鸡不安地摸着胡子,“因为我们喝酒喝得很高兴,忍不住就一起合唱了一首……”

他们对望了一眼,然后一起唱了起来:“誓要去入刀山……”

好吧好吧好吧……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难怪西门吹雪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地把他俩给轰了出去,这两人组合起来唱歌那杀伤力那叫一个强大——谁让他们在自家唱歌简直能让自家母鸡孵不出蛋,如果让他们在万梅山庄唱上三天三夜,那万梅山庄的所有房子准能成精,然后自己长出脚来,再然后都自我拆迁,迫不及待地逃到天涯海角避难去。


我说陆小鸡啊,你上次给西门吹雪唱歌是什么时候。

陆小凤说我上次唱的也是这首歌,那时候我到万梅山庄跟他辞行,准备决战宫九那个大变态呢。

我说,哦。

陆小凤说你哦什么。

我说这唱歌也得分情况,上次你给西门吹雪唱歌那是生离死别,他那会儿满腔热血慷慨激昂呢,没功夫计较你的唱功。不像这回——

花满楼说:“这回又怎么了,陆小凤的歌声一直都很好啊,听着跟夜莺一样好听。”

我说是是是,你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夜莺?你确定你说的不是夜枭吗?)


然后他们又开始愉快地放声高歌,看起来他们真是把自己当魏晋风流人士了。


我快要疯了。

我想这世上如果有人还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缺陷那一定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比如我嗅觉失灵,比如花满楼眼瞎。我虽然嗅觉失灵但我决不让自己臭到别人,花满楼眼瞎也不会让自己绊到任何人。但如果人不能意识到自己的缺陷那一定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比如脾气不好,性格奇葩,还有五音不全以及体臭。

据说五音不全的人是意识不到自己唱歌会跑调的,有体臭的人也闻不到自己身上怪异的味道,所以他们只会伤害到无辜的旁人。性格恶劣的人也是如此,总在无缘无故地伤人,却总认为这个世界有错。

至于陆小凤和花满楼……虽然五音不全,但不得不说他们除此之外就没什么缺陷了,他俩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璧人啊……不行,我的脑子要坏掉了,头疼病又犯了,自从我五岁起头疼病就没犯过,现在又犯,看来大势去矣……哎,我在胡言乱语什么?我都出现幻觉了吗?

老白昨天跟我说了,要心眼好,要为兄弟着想……不然我就跟慕容复啊宋青书啊什么的一样成为一个反派人物了……

但是这歌声实在是忒难听了些,五音不全加跑调到飞起加两人忽高忽低忽重忽轻的合唱……

不,我要做个好人,不能为了一首难听的歌就搞得众叛亲离……

但是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唱完啊……


他们唱歌的声音终于惊动了在楼上赖床的老白,不一会儿他就趿着拖鞋系着腰带,像个皮球一样蹦出了客房:“我的天!地震了地震了!楚留香咱们快跑啊!”

我说你快回去把衣服穿上,没地震呢,房间的音响效果太好而已。 

陆小凤和花满楼目瞪口呆地看着/听着那一身亵衣的老白跑回去:“那个……”“那个关外口音的汉子是你朋友?”


我说那是盗圣,白玉汤。

他们听了都不由肃然起敬:“实在想不到传说中的盗圣原来是这么年轻潇洒的人物。真是人不可貌相。”

“听声音跟司空摘星差很多啊,”花满楼笑道,“跟楚留香也感觉完全不一样。”


我摸摸鼻子,为什么要一样呢?盗圣是盗圣,盗帅是盗帅,偷王是偷王,虽然职业接近,但人和人到底是不同的。

这么说来,强求白展堂按照我的规矩办事恐怕也有些不妥,不管我怎么要求他做什么事,他也不会变成盗帅这种人。哎,有句话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天知道他跟我一起混之后能不能改变他那个怂包个性。


老白又出来了,这次他换了一件衣服,神采奕奕的,也算是能见人了。

“啊呀,这儿怎么有两个楚留香?”

“这位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长得是跟我很像,不过我们之间没什么血缘关系。”

我给他介绍说,“这是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白玉汤一听陆小凤的名字就吓得腿软,我赶紧扶住他:“你又怎么啦?”

“是……他……”白玉汤颤抖着手指着陆小凤,“他老是跟六扇门的人合作查案子,而且每件案子都能查得水落石出……我我我——我一看到这种大侦探就怵啊……”

由于老白实在是太害怕了,而且随时随地都准备脚底抹油开溜,我们不得不点了他的穴道把他五花大绑再给他做思想工作。好说歹说老半天,努力让他相信陆小凤是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人物,他不仅是我盗帅的好朋友,也是偷王司空摘星的好朋友,当然也能成为盗圣的好朋友……

这话说着连我自己都越说越没信心了,老白那眼神给人感觉就像是硬逼着一只老鼠去相信一只猫不会吃它一样。

幸亏陆小凤长着一张机灵温和的小圆脸,有这张可爱的脸和这样明亮的眼神的男人总是能讨盗贼的好感。


“行了行了,我信了你们了,”老白抽搐着脸皮说,“但你们能不能别用这么强硬的方式交朋友?能不能先给我松绑……别整的跟传销似的。”

于是众人又七手八脚地给他解穴松绑捏肩捶腿,老白再才缓过劲来。

陆小凤笑嘻嘻地说老白刷新了他对大盗的认知,花满楼也笑道白玉汤这胆量跟他豪爽的声线完全不符啊。

然后陆小凤起劲地跟老白套近乎求亲近,说老白你声音挺好,跟我们一起唱歌吧~


老白说别别别——你们远来是客,还是我给你们说段书吧,给你们乐一乐。


老白说书确实绘声绘色厉害至极,就算是京城最好的说书先生跟他比也是不相上下,他能讲演义传奇,也能讲才子佳人,还能把时下江湖上最新鲜有趣的事编成段子边唱边说,确实把我们几个都乐坏了。

“你上哪儿找的这么个宝贝的?”花满楼笑道,“如果不是他这么大个,我跟小凤凰可能早就把他打包带走了,路上听他讲相声,回家听他说书,一天都不愁无聊了。”


我说好的呀,那就把他打包带走吧,这宝贝好喂养,三餐一宿馒头面条就能养活,不仅能说书,唱歌也不难听。

陆小凤眼睛放光:“这敢情好,下次我们把他带去万梅山庄给西门吹雪请罪,我想他以后会允许我们唱歌的。”

我说这可是件大事儿,咱们得从长计议啊,从长计议……


晚上我跟老白又说起我今天悟出的道理,关于有缺陷的人和没缺陷的人的事儿,我说人啊,还是要知道自己哪里不行并且能够承认它、面对它最好。不然无形之中会扰民的。

老白一边剥着花生一边吃:“我跟你说个事儿,你别生气啊……”

我说你讲吧,我什么时候生过气。

老白慢吞吞地道:“我说香帅啊……其实你唱歌……也是跑调的……”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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