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公主009

我在别有深意的诀别中已经说过再见了

【缙云X北洛】Bad Story/坏故事(一——四)

阅前提示:

  1. 本文一切内容、情节都只为YY而设定,不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意识

  2. 本文中一切越界、有争议、或者不道德行为纯属虚构,只为YY,不具备任何现实意义,本人不鼓励、不支持、甚至反对且禁止任何人效仿

 【内容简介】网红作家刘兄在截稿日将近时发出了一份招聘写手“助手”的启事,聘请校友为他捉刀写小说。最后千挑万选他挑中了缙云和北洛两个助手。但这两位名义上素不相识的捉刀人在他们胡编乱造的杰克苏小说中,分别所写的男主原型就是对方……

 

 

校园兼职版块:

助手急招

本人网文写手,现截稿日临近苦无灵感,急聘请助手帮我码字,润笔费我分你三分之一的稿酬!

PS:XX大学本校学生优先考虑。

联系人:刘兄

有意者加QQ:XXXXXXXXX

 

“我差点以为你是骗子。”缙云刚来的时候,捏着刘兄塞给他的保密合同一字一句地说。

“我们现在要写的是爽文,请你发挥你极致的想象力——不要‘我以为’‘我觉得’这样没什么卵用的词句,要夸张——要放纵——要能吹牛逼能来事儿!”刘兄焦急地抓着自己乱如杂草的头发,“我所有的装逼技能在连载《阳平退魔录》的时候都榨干了,我所有的言情细胞都在写《青丘尘中记》的时候死光了——我玩不出什么新花样了——现在我只能靠挤别人的脑汁来维持生计。”

 

“你要写古代还是现代的故事?”缙云开门见山地说。

“玄幻,架空——随便你怎么整!”

 

“男主还是女主?”

“废话,写男频爽文当然是男主。”

 

“要爽文,要吹牛逼,是吧?”

“没错——管你是盗墓穿越还是斗气化马大战三体星人——只要看着爽就成。”

 

“那就整一个——来一个英姿飒爽的少年侠客……”缙云在电脑前落座,“先说一句,我打字速度不怎么快。”

“听起来怎么像是老式的少女言情风男主啊?不行,太老土了,男主得换一个!”刘兄揪着头发,咬牙说,“现在这世道,现实里哪有什么英姿飒爽器宇轩昂的帅哥?观众要代入感!懂吗?!要屌丝出身!要逆袭女神!”

 

“……”缙云沉默了一阵子,“那就‘相貌平平无奇’,出身平常,父母可能只是个中小学教师的少年人。年龄大概在十六岁到二十岁之间任何一个合适的中二年龄。但是,有一天,他忽然得知自己其实是某个异域国度的王室血脉,而他的血脉,非常重要——拥有他这种血脉的人就肩负斩妖除魔、为世界的爱与和平而战的使命——”

“说得对!就是这个走向了——没错!”刘兄非常高兴,“我说伙计,你挺上道嘛!”

 

“他父母已经死了,但是给他留下了富可敌国的产业——”缙云缓缓说。

“棒极了!有车有房,父母双亡——多金迷人的钻石王老五标配!”

 

“……他有一个双胞胎哥哥。”

“哥哥?”刘兄惊讶道,“为什么要有哥哥?为什么要一个与主角平分秋色的人物来抢主角戏份?”

“他哥哥是个弟控。”缙云沉着地说。

“弟控?这种少女漫画的属性我们要做什么?”

“因为哥哥从小与他分离,但是占据了家族出身的一切好处,却没有分给弟弟一星半点,所以他一直觉得对弟弟有所亏欠。”

“嗯……”

 

“男主因为从小与亲人离散,所以对他们感情不是很亲近。他哥哥为了讨他开心,就问他想要什么。男主角一开口就说——‘我要五千万,现金——’”缙云顿了顿,赶在刘兄出言打断他之前就挥手示意他别说,“‘我要在铺满钞票的床上睡觉。’然后他甩下这句话就把他哥哥撇下不管。当他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真的就看见——”

刘兄的眼睛睁得有铜铃大小,嘴巴大得可以塞进一个鸡蛋。

 

“看见他哥真的坐在他床边,把一沓一沓地钞票整整齐齐地给他往床上码。”

“牛批!这细节设定带感极了!”刘兄忍不住鼓掌,“起点流的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中意啦?”

“中!中中中——”刘兄高声说,“有这样肯撒钱的哥哥我都想要一个!我敢说就哥哥这一个角色就能吸粉无数!”

 

“那就这么写吧!”缙云说。

“大哥您把您这个思路和人设写给我就好。”刘兄给他端茶又递水,“就这么着——可以的,接下来如何润笔我就自己来!”

 

“好。”缙云低下头,往屏幕上敲字。

 

“北洛,男,十八岁。养父母是寻常的中学教师,有一天突然他遭人绑架,绑架他的人声称他是XX国的王子,而且肩负斩杀魔族、守卫魔域的任务……”

“男主是叫‘北洛’吗?”刘兄忽然从他背后冒出头来。

“嗯。”缙云低着头瞧着自己方才在小本子上速记的几个基本要素,“怎么,这名字不好?”

“没什么……就是这名字有点眼熟……我是说,太寻常了。”

“就是要一个平平无奇的名字嘛。”

 

那男主一定生得飒爽英姿,眉目俊朗。

缙云一边打字一边想着——才不是什么真的“平平无奇”……

 

他会逆袭的,但他可不能是什么屌丝。

——当然不能是什么普普通通的屌丝。才不会沾染这些混俗的、低劣的“恶”气。

不会去偷看女人家洗澡,不会去偷什么仙女妖女的衣服进行要挟调戏,不会中了什么下三滥的药就‘不得已’跟女人睡觉……

 

他必须出身贫寒,但是平凡生活并不能让他丧失美好的性格和志趣,反而会锤炼他早熟又稳重的风度——因为他过早当家,他必须成熟又强大……

 

他一定会富有——作为一个作者偏爱的角色他终将富有,物质终不会匮乏,但天降的财富不会让他像范进中举一样欣喜若狂,也不需要他去逆袭什么人——财富仅仅是让他本就完美的人设更加锦上添花的东西……好令他在各种关键情节上行事不必局促,必要时完全可以像江湖豪侠一样一掷千金……

但他必将不会是一个暴发户或者纨绔子弟……

 

他不必穿最潮的衣衫,言行举止不必矫揉造作,但他无论行走讲话都自有一派天然高贵的风度与气场……他自信而潇洒,气派且沉着稳重,无需眉目含情也可倾倒众生……

 

“妈的,我写的不就是那个谁吗?!”缙云最后忍不住在心里暗骂。

对着一片空白的荧幕上长长的省略号,他扶着额头痛起来。

 

这不就是……北洛本人吗?

 

“你怎么了,头痛啊?”刘兄看他不写了,就跑过来问他。

“我今天实在写不下去了。”缙云说。

 

 

他一个人站在冷风中,望着夜幕降临下的操场,裹紧了自己身上的围巾。

第一次看见那个名叫“北洛”的模特儿的时候,是在校庆的晚会上。那时候他在台上弹钢琴,给叫做“魇歌”的乐队伴奏。

主唱女歌手一袭蓝白色长裙,长发及腰,容光艳丽,站在那儿就有一股女神气场,加上她唱功实力惊人,一开口那声音简直如魅如幻,比天籁还过犹不及,《深夜港湾》才唱了第一句,台下观众简直要炸裂,掌声经久不息。

别人都看美女看得要发疯,但他唯独注意到那个打扮得极潮的视觉系钢琴手——一头桀骜不驯的头发梳成高马尾状,身上穿着很有朋克风的夹克和高跟靴,耳朵上扎着耳钉,脖子上套着金属项圈……乍看简直不知道这是哪个夜店还是漫画里跑出来的人物,然而此君却好端端坐在那里,弹着动听柔缓的抒情曲目。

旁边有女生轻笑:“这钢琴手怕不是临时抓来救场的吧?”

后来一问,北洛还真是被抓来救场的——本来那天的钢琴手是夏夷则,那小子突发阑尾炎住了院,乐队主唱只能抓了个熟人来顶包——还是把北洛从酒吧生拉硬拽过来的。

 

“他在……酒吧里做什么?”缙云问了一句,虽然他跟身边那几个姑娘并不熟,但是没关系,只要是八卦消息,人们总是很乐意跟你聊,不管认识你不认识。

“还能做什么?在那儿驻唱呗。”姑娘们聊到这个倒是挺兴奋的,“洛哥是学音乐的吧?好像有志于向歌手发展是吧?他大概是想通过这方式锻炼自己的台风,顺带赚点小钱~”

“什么时候咱们去那里打赏他?”

“我倒是想呀~可是不敢呐——听说那是gay吧呢!”

 

意味不明的吃吃笑声。

 

他站在露天的观众席中央,目光穿过那被五光十色的舞台灯打着的红男绿女,停留在那个黑衣的钢琴手身上。

那家伙打扮好奇特……行事风格也好奇异……组什么乐队,驻唱什么酒吧,将来成为偶像还是成为歌手……那些都是些他从前想都未曾想过的世界。

 

他只是个靠自己寒窗苦读和闻鸡起舞的毅力考入这重点大学的寻常体育生罢了。在跨入大学之前,他对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知之甚少,至于现在……现在也对外面的花花世界没有太多兴趣。

不,唯独有一点兴趣的——大概是那个叫做“北洛”的年轻人,那家伙在与他不相上下的年纪里,却活出了与他、甚至他周围所有人都截然不同的人生。

 

挺有意思的——不是?

 

不知何时起,关于“北洛”的流言蜚语好像都往他这儿涌来——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一规律,当你开始留意一件事物的时候,你会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里到处都充满了有关这个人或者这件事的讯息!你自己好像也与他产生了千丝万缕才联系。

 

“他们音乐系的出了个人才——那好像是咱们学校的四大校草之一吧?应该是叫北洛……之前人家一直在酒吧驻唱,后来好像还给星探看上了,就被叫去当模特了!”

“什么音乐系?我妹妹就是音乐系的,没听说有这号人啊!他们音乐系的校草只有姬轩辕和巫炤!北洛是何许人也?”

“诶?我明明记得那就是我们学校的校草啊!难道他不是音乐系的?”

“北洛?打扮得那么潮,怕不是服装设计视觉传达专业的?”

“我就是学视觉传达的,我们系里没有这样的帅哥!”

“嗯?”

“你们说的都不对——人家是学古典文学的!”

“啊?!”

 

……

 

不久后他在时尚杂志上真的看到了北洛,班里女生们疯传的那本书传到他手上的时候已经有些破烂了,但是那排版精美的杂志上那个打扮入时的帅哥确实是北洛无疑。

缙云垂眸瞧了那杂志一眼,心头升起一种微妙而古怪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初闻北洛是个酒吧驻唱歌手的时候又大不相同了。

很快就调转眼光望向别处——以表示自己对这些时尚读物毫无兴趣。

相比时尚模特——他明显更喜欢北洛的“酒吧驻唱”这个身份。

这种不悦的心情在女生们叽叽喳喳传阅着杂志的时候更加明显,尤其是姑娘们笑得开心的时候,他就明显的不开心。

 

当了职业模特之后……是不是生活就离正常人越来越远了?是不是再也没机会在校园或者酒吧的见他弹唱?

 

他心里莫名有点郁结,可是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带球冲锋的时候却把人给撞倒了,裁判判他犯规,犯规三次,干脆被赶出场子坐冷板凳。

 

 

再次看到北洛好像隔了很久,但一切又彷在昨日。

那天他们大汗淋漓地从篮球场下来,他忽然发现夕阳下隔壁的足球场上有个大男生带着三五个小毛孩在踢足球。

那些小孩子真踢得有够乱的,但是作为大人的那家伙倒是挺有耐心地教他们怎样传球带球,怎样射门——结果却换来熊孩子一记铁头功,撞到他肚子上,撞得他仰倒在地一脸懵逼。

 

缙云觉得这人有趣,忍着微笑就往铁丝网那儿凑了凑。

再才发现那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大男孩是北洛。

这也太好认了,那家伙标志性的杀马特发型配高马尾千年不变的。

 

这么近距离看北洛的时候他倒是发觉这小子比照片上好看许多——去了那些夸张华丽的装饰,没有那些潮牌衣服,北洛素面朝天的时候的脸庞白皙,带着夕阳晕染的健康的嫣红,眼睛也是乌黑清澈,是一种天然去雕饰的好看。

 

北洛听见有人在外面笑,也转过头来望见他了。

北洛的反应是傲慢地一扬首,哼了一声,爬起来带着那几个小屁孩继续踢球。

 

他一直含笑站在场外隔着铁丝网看着,也没给他们鼓掌,也不给他们喝倒彩,就那么看着。直到夕阳下山,直到那浓墨重彩的身影脸庞只看得清一点黑黢黢的轮廓。最后玩累了的大人小孩都散了场,几个人似乎是在北洛的带领下向他遥遥招手道别。

 

再隔不久,听说到有关北洛的故事是越来越神,什么某某财团的董事长来认亲,逼着北洛辞退模特工作回去继承千万遗产。什么财团老总为了让北洛高兴,承包了北洛母亲的所有医疗费用,还把他们的武馆花了百万买回来送给他们家。以及——

“听说了吗?原来北洛的双亲是超级有钱的跨国大老板!但是现在双亲都去世了,家里只有一个孪生哥哥。”

“那哥哥是个超级弟控,见到北洛就逼着他认亲——北洛死活不认,他哥哥问他,你要怎样才开心?你要怎样才肯认我?”

“北洛那时候傻啊,有眼不识金镶玉——直接开口说我要睡在堆满钞票的King-size床上,那样我做梦都要笑醒!”

“结果你猜他哥怎么着……”

 

吹什么牛呢?

哪有这种事?

起点流小说都不敢这么写啊!

真有跨国大老板怎么可能把自己的孩子弄丢?又怎么可能隔了这么多年又跑回来找?又怎么可能正当盛年的时候夫妻双双去世,留下一堆遗产给儿子?

蝙蝠侠都没这么夸张的好么?!

 

但是某天他看到一辆华丽得一匹的兰博基尼停在校门口。

他看到北洛打开那蓝宝石一样闪闪发亮的车门下了车。

然后北洛被一只手按住了肩膀。

那只手可真够好看的,雪白纤长,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手。从那清秀的腕骨上的衣袖来看,那衣服也是非常名贵的款式。

那只手一直稳稳地搭在北洛肩上,车内的人似乎一直在低声跟北洛说话,一直在叮咛嘱咐着什么。

北洛像个木头似的站在那儿,脸上什么表情都无。

 

最后车内的人好像是说完了,那只雪白纤长的手轻轻地拍了拍北洛的脸颊和肩膀,终于放北洛离去。

 

缙云终于信了。

他宁愿相信北洛是多了一个弟控属性的哥哥,也不愿相信流言所说的北洛是因为生活困窘走投无路加上模特的时尚圈关系混乱而最后多了一个干爹。

 

 

“你说你来应聘写手?”刘兄惊讶得眼镜险些掉下来。

眼前这位……这穿者打扮怎么看都不像个学生的男子……怎么看都更像视觉系摇滚乐队成员啊!

“我专业学古典文学的,难道不能搞这个?”北洛翻出手机里刘兄的那则招聘启示,“还是说这广告过期了?”

“没过期没过期——只是……男频的小说我已经写完了,现在就剩……女频的了……”刘兄感觉有点为难,“本来这个岗位我想找妹子来帮忙写——”

 

“别搞性别歧视啊——《红楼梦》里面那么多女人不都是曹雪芹写的吗?”北洛说。

“行……你要是能写出来,也行啊……问题是——”

“问题是什么?”

“你……你一个直男,我怕你写不来——”刘兄面露尴尬之色,“这需要你突破一些……下限……”

 

“我玩过橙光的。”北洛冷漠地说。

“额……那可以!完全可以!”刘兄搓了搓手,“兄台你知道……BL吗?”

“非常熟悉。《黄九郎》《弁而钗》我还写过专题研究论文。古今中外的同性之爱的文学影视形象对比还写过专栏,从怜香伴谈到蝴蝶夫人——”

“那行啊,老兄——你够专业!”刘兄还是抹了一把汗,“但是你一男的你能写……那个吗?”

“王小波不也是男的?王小波也写过《似水柔情》呢!”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咱们要商业化一点,写的东西不必文学性那么强,咱们要的是少女心、狗血、俗套、言情!——这样我的书才能卖得出去。”

北洛沉吟了一阵。

“我明白了——你是不是想要我写穿越+霸道总裁+虐恋、宫斗、18禁的小说?”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刘兄连忙竖大拇指。

 

“那就开始吧。”北洛无所畏惧地说。

“对对对,写——给我往尺度大了写!”刘兄在他身边指点江山、侃侃而谈,“三章之内你要把人物关系交代清楚,三章之内你要吸引住读者的眼球,三章之内你要把故事剧情推到最紧要的关头——争取三章过后咱们就锁文付费!”

 

“我第一章就能让他们滚床单!”北洛愤然拍案。

“那咱们第二章就可以锁文!”刘兄喜上眉梢,“收费!妥妥的!上VIP!”

 

“早说你要的是这种男色消费的文嘛……何必那么拐弯抹角呢?”北洛说。

“别说了哥们,你行你上,稿费我分一半给你——”

 

“首先我们要设定一个野性、性感的男主人设——”

“等等,我觉得当今少女们可能不想看野蛮人柯南或者第N滴血……”

 

“我知道,我说的是那种天使脸蛋和魔鬼身材的那种——你懂吧?长着小鲜肉的脸蛋,但是却有着美队一样的肉体——”

“哦哦哦~懂懂懂!你比我更懂嘛……”

 

“男主是原始部落的酋长?嗯……是武艺高强、有着半神能力的战神……”

“嗯……我感觉这设定放在ACT游戏里面或许会招人喜欢,但是我不确定姑娘会不会对于一个类似奎爷的精壮男人感兴趣……”

 

“你只要给他配上美男子的脸蛋她们就有兴趣了嘛……”北洛说。

“也……行……”刘兄很勉强地应和。

 

“有天这位战神在外出狩猎时捕获了一只妖兽,手下们准备把这只妖兽拿去做祭品。”

“嗯……听起来和少女风好像没什么关联啊……”

“继续嘛——这位战神却发觉妖兽长得并不像是自己寻常遇见的那种骚扰人界的魔兽,而且这兽类看起来还有点灵性。就下令属下不要伤它。自己就把妖兽带回家中,给它疗伤。到了夜里,妖兽忽然变成了人形的男子——”

“等等!”刘兄赶紧打断他,“变回人形的男子好看不好看?”

“好……好看……当然好看了……”北洛卡了一下,“所以说,妖兽在夜里变成了一个漂亮的男子——”

“是穿衣服的美男子还是没穿衣服的美男子?”刘兄抓住了关键问题赶紧问。

“没穿衣服的!”北洛磨着牙回答。

 

“所以说——他们可以愉快地滚床单啦?”

“是……但是我们不能让他们就这么顺利地滚床单——”北洛严肃地说,“首先,那男子对战神说,他很感激战神的救命之恩——”

 

“所以他要对战神以身相许?”刘兄高兴地说,“好主意!现在我们就可以写激情戏——”

“还没呢!那男子对战神说,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但是我是穿越时空而来的辟邪,我需要你帮助我,让我回去原来的世界。”北洛认真道,“咱们得加入一点流行元素——穿越就挺好的。”

 

“啊……这元素是不错……姑娘们都爱看穿越……”刘兄干巴巴地说。

“但是战神笑了——这么稀罕的一个灵兽落到我手里,当然就是为我所用了~我要杀要剐都是随我自己心意——我为什么要把你送回去?”

“啊——没错,是时候制造矛盾,要有戏剧过渡效果了!”刘兄啧啧称赞,“所以他们什么时候滚床单?”

 

“快了!”北洛恶狠狠瞪了他一眼,“那个灵兽是一只有强大灵力的辟邪……只是因为意外负伤导致妖力微弱,落到战神手里。而这只辟邪呢,又非常心高气傲——听到战神拒绝他的请求他非常不悦——”

“‘心高气傲’——我懂了,”刘兄喃喃说道,“装逼不成反被草——然后由性生爱可好?”

 

“好……好你个大头鬼!”北洛气得不行,“我看你自己就挺能编的——你自己写吧!”

“行啊——不就是这么干的吗?来来来,你给我把开头前三章写完,稿费我付你三分之一。”

 

“给钱我就行,别说写前三章,写完全部都可以的!”

“行啊——”刘兄爽快地答应了。

 

“对了,我记得你好像是时尚模特来着……”

“……”

 

“前阵子校园里传得沸沸扬扬的那个继承了千万遗产的校草是不是你啊?”刘兄好奇地左右打量他——长得这幅尊容,应该是校草没错吧?姬轩辕、巫炤、缙云最近都没有听说有谁继承千万家产的,那继承遗产的应该是北洛吧?

“不是我!”北洛的脸沉了下来,“酒吧驻唱其实挣的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多,而且对我的身体也损害很大,我有时候要赶功课,就实在做不来了。模特的报酬倒是不错,但是圈内的人太多了,挣钱的机会并不是时常都有。”

 

“所以你准备回去继承千万家产吗?”刘兄问道。

“所以我上你这儿来——赚点小钱。”北洛仰头看他,乌黑的眸子里一片澄澈。

 

“……”刘兄想了想,还是问别的话题,“你笔下的男主角叫什么名字?”

“叫缙云。”北洛不假思索地回答。

 

“缙云……”刘兄的脸顿时扭成了苦瓜状,“这名字可……不太好啊……”

“甭管他,反正我写的男主角,名字只能叫缙云!”北洛的话掷地有声,“别的名字完全不能激起我写少女心的小黄文的动力!”

 

“那……行吧,就叫缙云。”刘兄有气无力地说,“反正这名字也……平平无奇。”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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