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公主009

我在别有深意的诀别中已经说过再见了

【璧雪】棠棣之华(二十六)

前情提要可以看姊妹篇楚白的狸猫篇第二十七章二十八章——因为两边故事线是相通的所以我就懒得写第二遍啦!

你看我说五月底六月初更新我就真的填坑了~


二十六

 

清晨,薄雾朦胧。

连城璧迎着朝阳向着城门的方向走着,不疾不徐。

现在已经没人会再来追赶他了,很奇怪,当你陷入倒霉的境地的时候,就好像你身染瘟疫一样,突然之间,好像谁也不再认得你了,谁也不愿再接近你了……人人都唯恐被你身上的晦气沾了一脸。

连城璧倒也不知道“两生花”这种东西到底算不算病,如果算病,这玩意到底是跟肺痨一个等级还是跟风寒一个等级呢?

两生花的联结无法可解,除非……共生的两个人之中有一人死去,才能终止双方的相互影响。

他以前是不犯病的。到了这个古怪的异世界之后,遇到傅红雪不久……才开始犯病。

不过也是奇怪,他明明记得自己初遇傅红雪时曾眼见傅红雪在他面前发作过一次癫痫——那次傅红雪去找花白凤、他初遇叶开的时候,那时候傅红雪犯病,自己为何丝毫都不受影响呢?

难道这病还会随着两人的接触愈加愈深的?

 

从薄雾中透来的阳光还算温柔,并没有太强的热度,他却无端端地在这样温柔的晨光中感觉到阵阵眩晕。

他可不觉得处处都和傅红雪都能心灵相通是什么乐事。无端端被拖累了一身病,突然降于己身的癫痫症患者的病痛……防不胜防,发作起来还分外脆弱可怜……以前他看傅红雪病发的时候尚且还有同情的心思,如今换做他自己身上,他简直是想都不敢想。

 

……要到哪儿去?

他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

在这儿他一个朋友都没有,一个亲人也没有,没有家,也没有女人。

强烈的眩晕感袭击着他,他不得不紧闭双目以逃躲这耀得人眼发花的日光。

单手撑着门墙,触手冰凉。

再次睁开眼时他却觉得眼前的景色有点怪异——他明明记得他方才走到了钱塘门的……记得没错的话,背后是四通八达的杭州城,往前走几步就直通钱塘堤坝。

但是眼前……这刚刚恢复的视线中却是一片青山绿水。阴沉沉的天气,干枯的树木蔽日遮天,山涧中潺潺流水没过苍冷的青苔。

他听到背后有轻轻的脚步声,急忙回转身时,却只见一个过路的樵夫,那樵夫似是不经意间抬头与他对望,他愕然地发现那人本该长着五官的地方一片模糊的黑,眉眼唇鼻早已扭曲得不成原样。

那人不说话,握着砍柴刀,开始一语不发地往他走来。

 

他下意识地伸手要去挡住什么,忽然一股大力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腕!他此刻虚弱,竟然不能挣脱。

急忙抬首,他发现自己又站在了钱塘门。拽住自己的人是一个脸颊有些松弛嘴角下垂的半老不老的男人。

“公子身体抱恙,不该在大太阳底下走啊。”那人盯着他,用外人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跟他讲着话。

这人一张苍老的脸上一双小眼睛里有些冷冷的笑意,但和他这双还有些神采的眼睛比起来,他这整张脸简直像是一个假面具似的挂在他脑袋上。眼睛在笑,皮肉皆是艰难地被嘴角牵动着勉力跟着抽搐。

 

“我……我就是去看大夫……”连城璧渐渐适应了这杭州城里灿烂的光线,再才缓缓说。

“看大夫就当在城里看。”那人用平板的语气跟他说,他那肥硕苍老的脸上依然维持着假模假样的笑。

“不好意思,在下去寻访的,是一位不世出的怪医。”连城璧轻轻拱手微笑——告辞。

这一次他非常强硬地挣脱了这人的钳制。

他已经清醒多了。

阳光不再像方才那样闪闪烁烁,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清晰明朗。他有些怀疑眼前这人并非是街头随意哪个想趁火打劫的混混或者哪个帮派里的出色打手这么简单,从这人讲话时四平八稳的语气听得出来这人应当是下惯了命令的人。

 

转身时他感觉到背后疾袭而来的劲风,他头也不回身子稍稍一侧,瞥眼就见两枚绿得发亮的透骨钉擦身而过。

“好耳力!”那人赞了一句。

他依然未回头,并不想在光天化日之下跟人在城门口大动干戈。

“好轻功!”那人又赞了一句,随后又嗤笑,“打不过就逃,看来阁下也是一位英雄好汉。”

他并不应答,施展轻功尽快离去。

 

小酒馆里并无太多客人。可能是因为这儿地处太偏,也可能是因为这儿的老板长得太凶神恶煞。

整个酒馆只有老板一个人在打理,记账是他,做菜上酒也是他。

这位中年男子只有一只左手,脸上还有着一条极其显眼的疤。托了这张脸的福,再加上这人冷漠阴沉的眼神,这酒馆里几乎都没什么太麻烦他的生意。

连城璧倒是无所谓,他早已注意到了这酒家老板手上的茧子。当然的,这么僻静的地方,这么古怪的人,还有这僵硬的上菜的动作——这人当然是不怎么情愿来当酒馆的老板,他看起来更适合杀人。

也不知道这位是哪位高手,又是和谁打赌输了赌赛,才落得如此狼狈地屈尊在酒馆里当老板。又或者他是想执行什么秘密的任务呢?

但是无论哪样都不像——那位老板的脸色固然难看,做事的时候明显的不情不愿,但是他身上却没有任何杀气。

 

酒壶里的酒已经空了。

连城璧准备起身去结账。

邻座的几个江湖客正在大着嗓门谈天说地,正说起近来江湖中的青俊人才之事。

“你说当今剑客,有谁能够强过路小佳的?”

“当今世上并不好说,但若往前再推个十几年,飞剑客与荆无命还在江湖的时候,路小佳也不能出头啊。”

“嘶——你没听说过?那小李飞刀的唯一传人叶开,唯二敬重的对手就是路小佳和傅红雪了,你说连叶开都佩服的人,那能不强吗?”

连城璧闻言不由微微冷笑。

路小佳剑法虽快,倒也未必比他强上多少。这世上的高手,总是一山还比一山高,偌大的江湖,难道来来去去的顶峰高手就永远只有那几个传奇?眼界小而已,他们眼里只看得到那一圈子闪闪发光的名人。

如果说还有谁的刀剑之快能够快过路小佳的……他记得倒是有一个——萧十一郎的拔刀速度那可是比自己快了数倍不止。

萧十一郎……真是不愿意想起的人。不过在隔世的此间想起他倒也并不会勾起太大的痛苦。当你忘了很多事也卸下了很多包袱的时候,有些人想起来其实也无关痛痒——那仅仅是伫立于过去的一个存在,曾经无法逾越的高峰——现在这个地方,那座障碍没了,他也没什么好挂怀了。

 

“你叹什么气?”疤脸的老板忽然发问。

“没什么。”

 

那边的谈话忽然进入了尖峰,忽然有个年轻人把那桌子一拍,大声道:“傅红雪又如何,路小佳又如何?我瞧他们的身手也蠢笨得很!”

私下皆静。

 

老板不紧不慢地瞥了一眼连城璧,给了他一个随意的价钱。连城璧注意到他报的价格远远低于自己刚才的花销。

“老板这是连算盘都懒得打了么?”他笑道。

“因为我不会打算盘。”老板生硬地回答。

“不会打算盘为什么在这里当老板?”

“替朋友看店。”疤面的独臂男子脸色更难看了。

 

那边说话的众人中有个女子轻轻笑了起来:“你觉得傅红雪和路小佳的身手不怎么漂亮,那是因为以你的本事还看不出来他们的高明。”

“谁说我寂琉璃的武艺不如路小佳高明?”那紫衣少年人站起身,拔剑就气势汹汹地舞了一通剑法——凭良心讲,作为一套舞蹈动作,他跳得确实优雅好看。

连城璧不禁莞尔,竟然带头缓缓抚掌。

坐在少年左手边的长髯中年男人拈须笑道:“寂少爷的功夫,愈发长进了。”

刚刚还在讨论路小佳和傅红雪功夫哪个比较厉害的两个汉子也马上大声喝彩起来:“傅红雪算个屁啊,路小佳在寂少爷面前也只能马上滚蛋!”

随行的几人都开始吹捧起那个紫衣少年起来。

——又是一个纨绔子弟。

连城璧算是看出来了,原来这伙人都是围着那个紫衣公子打转的。

那浓眉女子却摇头道:“花拳绣腿,有什么好显摆的?”

那少年恼火起来,对那女子啐了一口:“你懂个屁!妇道人家,也敢妄论剑道?”

女子气得有点结巴:“我……我怎么就不能谈剑术了?你的剑法那么差,还不许人家说?”

“我的剑法明明不比路小佳差!”那寂少爷大声道,“你这妇人,又哪里懂得武道精髓?还是滚回家看唱本绣花罢!”

女子气得拍案站起,旁边几个中年男人连忙将她拦住:“金小姐……金小姐——莫要跟少爷治气,两位都是江湖儿女,难免意气用事,大家谁也不服谁……但凡事不要太过——来来来,喝一杯,一笑泯恩仇!”

“就是嘛,将来总是要成一家人的,小两口嘛,床头吵架床位和!”

“这点小事容不了,将来还怎么过日子啊?”

“他是大少爷脾气,打小惯坏了,你要包容他嘛……”

“女子怎么可以当真自己老公的面去说别的男人好话呢?你老公在你这儿可必须是大过天的——你都不给他面子,这世上还有谁能给他面子?”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却都是劝那姑娘退让。

那小姐已经气得脸颊通红,眼睛瞪得更是溜圆怒视那少爷,但周遭长辈们都拿言语挤兑她,讲她不是,她也不好发作。

 

周围人见劝了她半天,偏这小姐性子倔强,又坚持一言不发,众人劝了也觉没趣,转而都去哄那少爷了:

“少爷这剑术愈发出神入化了啊!”

“未来武林中青年一代的剑神必是寂少爷您了!”

“以少爷的功力,不出三五年,赶超路小佳绝无问题……”

寂少爷却忽然一巴掌打了过去,抽得那凸嘴巴的中年汉子嘴巴都歪了。

那少爷横眉怒目,指着那凸嘴巴的男人说:“路小佳算个屁!他是剑客中的败类,武人中的耻辱!区区一个收钱卖命的下贱人物,也只是鸡鸣狗盗的鼠辈——怎么跟我相提并论?”

 

连城璧斜倚着柜台,侧头望着那边的少年——那可真是一张意气风发的脸,年轻,很年轻,甚至说还有些孩子气——也只有最蠢最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才说得出这样的傻话。

他看着那个少年,目光冷漠,既无同情,也无鄙夷——是个人总要经历这样的阶段的——狂妄自大,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以为世界都会围着自己转……然后某天他总会从高处跌下来,跌得灰头土脸,再才知道自己是何等的可笑和失败。

怎么说呢?自视甚高的人总有很多,但真正胜者为王的只有最后那么一个。

 

他望着那个少年,脑子里千万般想法掠过,自己的,他人的,可笑的,可悲的……刹那间他几乎可以预测到这少年未来十年的命运以及那些分叉的路口。

但,看得再清醒——那又如何呢?与他何干呢?

这世上又不缺蠢货,傻瓜,以及倒霉蛋,他人那副嚣张狂傲的愚蠢嘴脸固然可恶,在某种程度上,倒可以当做一场不怎么好笑的笑话。

 

只可惜连城璧此刻笑不出来。

他现在好像笑点很高,无论怎样的事都难以让他开怀。

 

众人还在围着那少爷大声吹捧,玩笑,到后来那些吹捧的话简直是到了恬不知耻的境地了,那浓眉的女子眉心似乎要炸出一道闪电。

酒馆的老板冷漠地抹桌,以相当怠慢地态度端上那伙人要的酒菜。

连城璧觉得自己对那老板简直佩服极了。

正午时的阳光渐转幽暗,不知怎么的,窗外那花红柳绿的光景转瞬间就被阴云密布的天气变得惨淡晦暗,空气也变得潮湿厚重。

好像是下雨的前兆。

 

小小的酒馆忽然安静了下来。

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一个黄衣老人,脸颊上没什么表情,松松垮垮的肥嘴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蛤蟆嘴——这人正是连城璧清早在钱塘门遇见的老者。

那个人进来后,并不看连城璧——他好像压根就没注意到连城璧似的,直接走进去,走到那紫衣少年面前,问:“你有没有看见过傅红雪?”

紫衣少年神色变得紧张起来,摇头:“没……没有。”

那老人又转过头,问他身边那群溜须拍马的人:“你们,有没有谁看到一个黑衣服,拿着黑色魔刀的跛子?他很年轻,不过二十岁左右,皮肤很白,白得跟没照过太阳似的。”

“没有。”

“没——”

第二声“没有”还未讲完,那个老人眸中忽然一闪,身子突然直直往后折去,猛然间从他弯折的手肘间就射出了碧绿的飞镖!

那寂少爷左右随行的五个男子尽皆中镖,那少爷当场就给吓懵了。眨眼,那半身弯折下去的老人忽然又如同僵尸一般弹跳了起来,双手连发,又是十几枚飞镖噗噗噗又打到了那几个男子身上——唯恐那些人不死似的。

 

寂少爷已经吓得腿软,扑通一下就从凳子上滑下来跌坐在地。

那老人背着手,看着那地上的少爷,悠然道:“方才是你说——路小佳算个屁?”

寂少爷此刻牙齿扣扣发抖,已然发不出一个声了。

“那你记住一件事——你自己连屁都不算。”那老者轻蔑地说了一声,转身扬长而去。

 

连城璧注意到那个小姐居然没事,方才她一直持剑维持着防御的姿势,而且,地上还有两枚被她弹开的铁镖。

——她居然把那老人发出的暗器挡住了。

这两枚暗器,原本都是射向她和那个少爷的。

 

那小姐缓缓收起剑,弯腰对那地上瘫坐的少爷伸出手:“你还能动吗?”

那少爷哆嗦着嘴唇,抱住她的手臂只是发抖,她只能使劲把他从地上拽起:“起来吧,咱们还活着。”

那少爷像一只受惊的小狗一样窝在她怀里。她扶着他往门口走去。

“等等。”连城璧忽然说。

那位小姐转过身来,圆溜溜的眼睛里还有些倔强不屈的神色,她盯着他:“哦?”

“姑娘剑法不错。”他微微一笑,“在下敬姑娘一杯。”

那小姐倒也爽快,接过酒一饮而尽,啪地把酒杯拍在了桌上。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说:“我知道我身边这个废物是个十足的酒囊饭袋。”

连城璧点点头:“他的确是。”

“他今天遭殃,完全是自取其辱。”

“是。”连城璧看着那少爷,此人这会儿好像成了木头,他们在讲什么话他似乎完全没有感应。

“他是个被人欺辱了只会跑回去喊爹妈哭诉的废物,但我不是。”那女子坚定地说。“今日若是我的随从被杀了,我被人骂得连狗都不如,我一定会报仇!”

连城璧笑了笑:“你一个人为自己报仇吗?”

“是,我会一对一、单对单跟我的仇人决斗。哪怕我明知死路一条。”那小姐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睁着,睁得很大,“今日之事,我只救他一次——看在我和他的婚约的份上。以后他再要作死,我可就不管了。”

“你倒是比这少爷有血性得多。”连城璧叹道。

肤色微黑的小姐脸上浮现厌恶之色:“他本来就配不上我。”

这么说着,她还是拎起那个少爷,把他拖拽着带出了酒馆。

 

……

 

黄昏时分。

又有人走进了酒馆,斜阳把地上的影子拖得老长。

这次进来的人是个脸色苍白的男子——黑衣如夜,脸颊苍白宛如冰雪,修长有力的手掌中紧紧握着一把漆黑古朴的刀——正是傅红雪。

“我记得昨夜在您这儿喝酒的时候,这儿好像还没有死人。”傅红雪一步一步地拖着伤腿走到酒桌前,打量着那一地横七竖八的尸体。

尸体这会儿已经被冲洗得很干净,老板难得勤快地把地板上的血渍都洗了。只不过这会儿尸体还维持着他们刚死时候的姿势。

“今早发生了什么事?”傅红雪问,“为什么要把他们留在这儿。”

坐在小桌边自斟自饮的老板慢慢抬起头,盯着傅红雪:“我把他们留在这儿,是等你回来,好让你看上一眼的。”

“尸体有什么好看的?”傅红雪说,“既然你已经把这些人杀了……”

“你以为这些人是我杀的?”那老板突然打断他。

傅红雪再才去看地上的尸体,那些尸体身上的伤口或在脖颈动脉处、或在咽喉气管处,只见那伤口处皮肉翻卷,甚是可怖。

片刻后,又缓缓转过头来看着那酒馆的老板:“我看得出来,这些人的死因是剑伤,而且杀人的人用的是反手剑法。”

“我确实是左手用剑……”那位老板眼皮上的刀疤抽动了一下,“所以你觉得这些人是我杀的?”

“我实在想不出,除了荆无命,还有谁有这么快的剑。”傅红雪说。

“有。”被称作“荆无命”的老板忽然指着面前的黑衣男子说,“就是你——”

“我?”傅红雪讶然,“可是我不会用剑。”

“你确实不会,你方才杀人的时候,拿的确实是剑,但你用的是一套诡异的刀法,眨眼之间就伤了五条人命!”荆无命盯着傅红雪看,“今天中午的事情,你完全不记得了?”

“……”傅红雪不知说什么好,只能摇头。

“或许是哪个武功高手易容成你的样子……”荆无命长长叹息,“那人看上去确实很像你,但是言谈间就仿佛从未见过我一样。”

傅红雪神色一动:“请问前辈——那人……中午来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中午的时候,寂琉璃公子带着他的一帮食客和他的未婚妻在此地歇脚饮茶,”荆无命说,“那个跟你长得很像公子恰好也在此处,神色很是疲惫。那个阔少在谈天论地时言及当今武林青年才俊,讲到你和路小佳的时候却冲口而出一堆诋毁谩骂之语……那个公子本来是在结账的,结账之后,他就笑吟吟地往阔少那边走去——”

“……”傅红雪坐得端正笔直地听着,神色极其认真。

“那个公子走到叫做寂琉璃的阔少面前,微笑着问他,你有没有见过傅红雪?——一开始我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因为我觉得他本人就是傅红雪。

阔少和他的食客们都说不认识。

然后他转身作势要离去——突然间他的剑从袖中挥出!居然像背后生着眼睛一般反手就把他们几人全部杀死!

连我都没想到他会突然杀人……他那样子看起来只是走过去向人家问路而已。

然后他就平静地拿手帕擦拭了他的剑收回袖中,没事人一样晃悠悠地往门口走去。

 

屋子里只剩三个活人——那个阔少,阔少的未婚妻,还有我。

可是我们三个活下来的人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理由没有对我们下手。

那个小姐忽然喊住了他:‘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杀他们?’

那个公子站住了,冷冰冰地瞧了她一眼,却没有理会她,继续往前走。

‘容许我敬你一杯!’那小姐苍白着脸喊道,然后真的给他斟了两杯酒,她自己先干为敬,‘阁下性情奇异,非常人所能及,这杯酒一是谢过阁下不杀之情。’

那个刚刚杀了人的公子一直一眨不眨地瞧着她斟酒,知道她没做任何手脚,就接过了她的酒杯。

她脚边的那个公子哥已经抖成一团,抱着她的脚不停哭。

‘我知道我身边这个废物是个十足的酒囊饭袋。’那小姐镇定地说,‘他今天遭殃,完全是自取其辱。’

杀人公子点点头。

‘今日若换做是我的随从被杀了,我被人骂得连狗都不如,我一定会报仇!’那小姐又缓缓说,‘哪怕是死,至少我也要堂堂正正地决斗而死,一对一、单对单的决斗,而且,我至少要知道我死在谁的手上。’

那个公子居然微笑着道:‘说得好,我敬你一杯。’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刚刚你为什么不把我一块杀了?’那小姐又问。

‘刚刚?我为何要杀你?那个老翁杀了那么多人却唯独放过你一个,你该问你自己才是,问我做什么?’那个公子奇怪地看着她,‘你们自家的恩怨纠葛,自家难道不知道?’

那个小姐听到此处,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和她对视的那一刻心里就明白了——这个公子怕是个疯子,至少,他杀人的时候神志不怎么清醒。”

 

“并没有什么老翁?”傅红雪问道。

“没有,我说了,今早到现在,这儿的客人只有他,阔少和阔少的未婚妻、五个食客——就这么几个。”

傅红雪蹲下身去,再才去仔细查看那些尸体上的伤口:“这确实是剑伤……”

“是剑伤,虽然乍看上去像是用刀劈的。”荆无命说,“多年以前我也见过这样疯魔似的刀法,使刀的那个人平日里看起来也正常得很,谈吐有致,风趣大气——你做梦也想不到那男人居然会突然发疯,起初是砍死了自己的老情人,继而没多久,他又把自己的老婆也砍死了。”

“我差点以为你说的是白天羽。”傅红雪淡淡地说,“不过你说的那人只是传说罢了。”

“并不是传说,我真的认识丁鹏,他也亲口跟我承认他杀了他的女人。”荆无命顿了顿,“我以为,关于魔刀的事,你们练刀的人会比我更清楚。”

“我练了二十年的刀,到现在也没有走火入魔过。”傅红雪看完了地上的尸体,站起身来,“别说在神刀堂,就算是在天山魔教,也没有听说有人练刀练疯了的——除非那人跟我一样,天生就身上带病……”

“恐怕是的。”荆无命阴郁地瞧着地上的那摊尸体,“那公子长得倒是挺好看,可惜是个疯子。”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还很正常,无论哪方面都很正常。”傅红雪面无表情地说。

“哦,那又是谁把恶魔给放出来了呢?”荆无命问道,“这世上能有什么事,能够突然把一个原本很正常的人变成一个冷血又嗜血的杀手?”

“也许那个人根本就不是他。”傅红雪冷冰冰地说,“我宁愿相信是我自己抽风的时候发狂了去乱砍人,也不相信连城璧会没理由地大开杀戒。”

荆无命点点头,似乎对他非常赞许:“说得挺好——当年我看见丁鹏的时候,我差不多也是这么想。”

 

(TBC)

 

评论(28)
热度(133)
  1. 共6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白马公主009 | Powered by LO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