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公主009

我在别有深意的诀别中已经说过再见了

【读书笔记】认真的古龙很可怕(下)

【这一篇我国庆之前就写好了,然而我发了十来次,次次都被屏蔽了……尼玛……

和谐的部分的内容是——古龙评价其他现当代的武侠作家的具体内容,以及古龙因为金庸请他为明报连载小说而欢喜万分的事情,还有古龙因为金庸的书在台被禁了而义愤填膺,愤然为其登报发声的事件……】


很多人会说——古龙在写作之外,就是个酒色财气无一不沾的浪子。

其实这话如果反过来说会是另外一个效果——古龙除了酒色财气均沾的时刻之外的正经创作的时候,他对待小说的思量与态度与他笔下剑客对待剑道的态度类似——当然对寻常人来说那是一种工作态度,对古龙自己来说,那就是剑客们所追求的极致的精神、一种忘我的境界和永远突破自我的追求。


(配图正是古龙生前的创作天地)


一、古龙谈抄袭(我知道这玩意是最近的热门话题,大家都比较关注,所以这本来是他写在后面的内容,我把它挪在前面来了,现在我们可以来看看大师级的作家是怎么说的)

以下内容摘自古龙作品集《谁来跟我碰杯》中的《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

       我本不愿讨论当代的武侠小说作者,但金庸却可以例外。
  因为他对这一代武侠小说的影响力,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近十八年来的武侠小说,无论谁的作品,多多少少都难免受到他的影响。
  他融合了各家各派之长,其中不仅是武侠小说,还融会了中国古典文学和现代西洋文学,才形成了他自已的独特风格,简洁、干净、生动!
  他的小说结构严密,局面虽大,但却能首尾呼应,其中的人物更跃跃如生,呼之欲出。
  ……
  可是在他初期作品中,还是有别人的影子。
  在《书剑恩仇录》中,描写“奔雷手”文泰来逃到大侠周仲英的家,藏在枯进里,被周仲英无知的幼子,为了一架望远镜出卖,周仲英知道这件事后,竟忍痛杀了他的独生子。
  这故事几乎就是法国文豪梅里美最著名的一篇小说的化身,只不过将金庸改成了望远镜而已。
  但这绝不影响金庸先生的创造力,因为他已将这故事完全和他自已的创造联成一体,看起来是一气呵成的,看到《书剑恩仇录》中的这一段故事,几乎比看梅里美《尼尔的美神》故事集中的原著,更能令人感动。

  ……
  武侠小说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包罗万象,兼收并蓄──你可以在武侠小说中写“爱情文艺”,却不能在“文艺”小说中写武侠。
  每个人在写作时,都难免会受到别人影响的,“天下文章一大抄”,这句话虽然说得有点过火,却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一个作家的创造力固然可贵,但联想力、模仿力,也同样重要。
  我自己在开始武侠小说时,就几乎是在拼命模仿金庸先生,写了十年后,在写《名剑风流》、《绝代双骄》时,还是在模仿金庸先生。
  我相信武侠小说作家中,和我同样情况的人并不少。
  这一点金庸先生也无疑是值得骄傲的。
  金庸先生所创造的武侠小说风格虽然至今还是足以吸引千千万万的读者,但武侠小说还是已到了要求新、求变的时候。
  因为武侠小说已写得太多,读者们也已看得太多了。
  有很多读者看了一部书的前两本,就已经可以预测到结局。
  最妙的是,越奇诡的故事,读者越能猜到结局。
  因为同样“奇诡”的故事已被写过无数次了,易容、毒药、诈死、最善良的女人就是女魔头──这些圈套,都已很难令读者上钩。
  所以情节的诡奇变化,已不能再算是武侠小说中最大的吸引力。
  人性的冲突才是永远有吸引力的。
  武侠小说中已不该再写神,写魔头,已应该开始写人,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的人!

  武侠小说中的主角应该有人的优点,也应该有人的缺点,更应该有人的感情。
  写《包法利夫人》的大文豪福楼拜尔曾经夸下一句海口。
  他说:“十九世纪后将再无小说。”
  因为他觉得所有的故事情节,所有的情感变化,都已被十九世纪的那些伟大作家们写尽了。
  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了一点:纵然是同样的故事情节,如果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写出来的小说就是完全不同的。
  人类的观念和看法,本来说在永远不停的改变,随着时代改变。
  武侠小说写的虽然是古代的事,也未尝不可注入作家自己新的观念。
  因为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
  写小说不是写历史传记,写小说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吸引读者,感动读者。
  武侠小说的情节若已无法再变化,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写写人类的情感,人性的冲突,由情感的冲突中,制造高潮和动作。


       “阿飞的故事也是悲剧。
  他爱上了个最不值很他爱的女人,而她根本不爱他。
  在这种情况下,悲剧的结局是无法避免的。
  但阿飞却并没有因此而倒下去,他反而因此而领悟了真正的人生和爱情。
  他并没有被悲哀击倒,反而从悲哀中得到了力量。
  这就是《多情剑客无情剑》和《铁胆大侠魂》的真正主题。
  但是这概念并不是我创造的,我是从毛姆的《人性枷锁》中偷来的。

       模仿绝不是抄袭。
  我相信无论任何人在写作时,都免不了受到别人的影响。

  《米兰夫人》虽然是在德芬·杜·莫里哀的阴影下写成的,但谁也不能否认它还是一部伟大的杰作。
  在某一个时期的琼瑶作品中,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蝴蝶梦》和《咆哮山庄》。
  《蓝与黑》这名字,也绝不是抄袭《红与黑》的,因为他有他自己的思想和意念。
  你若被一个人的作品所吸引所感动,在你写作时往往就会不由自主的模仿他。
  我写《流星·蝴蝶·剑》时,受到《教父》的影响最大。
  《教父》这部书已被马龙·白兰度拍成一部非常轰动的电影,《流星·蝴蝶·剑》中的老伯,就是“教父”这个人的影子。
  他是“黑手党”的首领,顽强得像是块石头,却又狡猾如狐狸。
  他虽然作恶,却又慷慨好义,正直无私。
  他从不怨天尤人,因为他热爱生命,对他的家人和朋友都充满爱心。
  我看到这么样一个人物时,写作进就无论如何也丢不开他的影子。
  但我却不承认这是抄袭。

  假如我能将在别人杰作中看到的那些伟大人物全都介绍到武侠小说中来,就算被人侮骂讥笑,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武侠小说中,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些伟大的人,可爱的人,绝不是那些不近人情的神。”


【首先说——古龙对于作品创作的态度,绝对是认真,且极其较真的。

我从古龙的文字中看出来:古龙认为文章可以模仿,但是不能抄袭。

模仿是致敬,学习,是把前人已有的成果活学活用代入自己的作品,用别人的材料,谱写出自己的灵魂和思想的乐章,古龙始终坚信:只有自己的想法才能打动人。

哪怕如同福拜楼所说,十九世纪之后无小说,但是,十九世纪之后,除了故事情节之外,还有新的人类,新的思想,而真正打动人的,不是那些雷同的小说情节或者重复的人设,而是每个人独立的思想。

同样的事情,用陈寿的想法和叙述方式写出来,就是《三国志》,用罗贯中(灌水)的想法和文笔再起一篇,就是《三国演义》。两部作品会有雷同重复的情节,但这却是两部截然不同的作品,各有各的价值,各有各的思想,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我绝不会用肤浅的“抄袭”去定义罗贯中。

然而现如今大部分跳梁小丑的作品还没有伟大到让人能够说它“独一无二”的地步,我相信就算是古龙……咳,古龙本人恐怕都不屑去看那种作品。

因为古龙大师本人根本就不讳言自己的作品是模仿了、借鉴了哪些哪些作品——这点他是非常坦率、非常光明正大的,大师对于自己的作品有着非常强大的自信和坚定的地方——那就是他自己要表述的激情、和独属于自己的思想!】


二、古龙谈创作

        没有写武侠小说之前,我也和其他一些武侠作者一样,也是个武侠小说迷,而且也是从小人书看起的。
  “小人书”就是连环图画,大小约和现在的卡式录音带相同,一本大约有百余页,一套大约有二三十本,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其中有几位作家如赵宏本、赵三岛、陈光镒、钱笑佛、只到现在我想起来印象还是很鲜明。

……

       那时候的小学生书包里,如果没有几本这样的小人书,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不知不觉小学生已经长大了,小人书已经不能再满足我们了,我们崇拜的偶像就从赵宏本转移到郑证因、朱贞木、白羽、王度庐和还珠楼主,在当时武侠小说作者中,最受一般人喜欢的大概就是这五位。
  然后就是金庸。
  金庸小说结构精密,文字简练,从《红楼梦》的文字和西洋文学中溶化脱变成另外一种的形式,新的风格。如果我手边有十八本金庸的小说,只看十七本半我是绝对睡不着觉的。
  于是我开始写了。
  引起我写武侠小说最原始的动机并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是为了赚钱吃饭。
  那时我才十八九岁,写的第一本小说叫《苍穹神剑》。
  那是本破书,内容支离破碎,写得残缺不全,因为那时候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件正事。
  如果连写作的人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作品,还有谁会重视它?

  写了十年之后,我才渐渐开始对武侠小说有了一些新的观念,新的认识,因为直到那时候,我才接触到它内涵的精神。
  一种“有所必为”的男子汉精神,一种永不屈服的意志和斗志,一种百折不回的决心。
  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战斗精神。
  这些精神只有让人振作向上,让人奋发图强,绝不会让人颓废消沉,让人看了之后想去自杀。
  于是我也开始变了,开始正视我写的这一类小说的形态,也希望别人对它有正确的看法。

  武侠小说也是小说的一种,它能够存在至今,当然也有它存在的价值。
  最近几年来,海外的学者已经渐渐开始承认它的存在,渐渐开始对它的文字结构思想和那种人性的冲突,有了一种比较公正客观的批评。
  近两年来,台湾的读者对它的看法也渐渐改变了,这当然是武侠小说作者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可是武侠小说之遭人非议,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太荒缪的情节,太陈旧老套的故事,太神化的人物,太散慢的结构,太轻率的文笔,都是我们应该改进之处。
  要让武侠小说得到它应有的地位,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在当年武侠小说也并不是什么主流小说,不是什么正经文学。

但是古龙在走上创作这条路的时候,却自己渐渐领悟了一种“道”的境界。他原本对待小说的态度就是“混口饭吃”,到后来变成了“要传达我自己的精神”!

不管世人对古龙是如何评价,对其文采水平或褒或贬。

我觉得——任何一个写手如果有了这种极其认真的精神,这种把自己的小说、自己的作品当做有生命的个体去尊重、去呵护的想法,有一种把自己的灵魂都浇铸在此的专注与狠心——那就已经可以说是一个令人起敬的真正作家了。(不知有没有人发现古龙在说上面那段文字的时候,他的心境其实像极了他自己笔下的剑客刀客——西门吹雪、李寻欢,在对武道的登峰造极的领悟上都有过类似的话)


那些把古龙和如今的起点流爽文快文作家相提并论的中二青年可能并未看过古龙耗尽心血写成的《天涯明月刀》,那些洋洋自得说古龙的水平放如今肯定会被各路写手秒出十八线存活不能的小学生可能并不能懂得作为一个真正的文学创作者的意义所在和他们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是什么——夏虫不可语冰。

在美国有一个叫钱德勒的作家,人家也是从写不入流的侦探小说起家的,此君和古龙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处,都爱硬汉,都爱侦探,都爱喝酒,一旦开写那就是文思泉涌,各种想法情感吐槽抒发起来是滔滔不绝。

然而钱德勒最后凭借其作品《漫长的告别》终于跻身正统文学的殿堂(人家写了一辈子的小说其实就是想当个正经的、与海明威一般的文人作家,而不是一个单纯靠惊悚小说赚钱的小说家),时间也证明了钱德勒的小说的经典性和文学价值绝不可与区区地摊小说同日而语。其实在我私心觉得——钱德勒比海明威好多啦~!当然,我说这句话其实就跟无脑古龙吹说古龙比金庸好多啦一样偏心。)


三、古龙评金庸:

        在这段时期中,只出了一位抄袭的“名家”,将还珠楼主书中的“黑摩勒”和“女侠夜明珠”,抄成了一部很畅销的武侠小说。
  直到五十所代开始后,才有个人出来“复兴”了武侠小说,为武侠小说开创了一个新局面,使很武侠小说又蓬勃发展了二十年。
  在这二十所中名家辈出,作品之丰富和写作技巧的变化,都已到达一个新的高峰,比起还珠楼主他们的时代,尤有过之。
  开创这个局面的人,就是金庸。 

       我本不愿讨论当代的武侠小说作者,但金庸却可以例外。
  因为他对这一代武侠小说的影响力,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近十八年来的武侠小说,无论谁的作品,多多少少都难免受到他的影响。
  他融合了各家各派之长,其中不仅是武侠小说,还融会了中国古典文学和现代西洋文学,才形成了他自已的独特风格,简洁、干净、生动!
  他的小说结构严密,局面虽大,但却能首尾呼应,其中的人物更跃跃如生,呼之欲出。
  尤其是杨过。
  杨过无疑是所有武侠小说中最可爱的几个人中之一。
  杨过、小龙女、郭襄间的感情,也无疑可以算是武侠小说中最动人的爱情故事之一。
  最重要的是他创造了这一代武侠小说的风格,几乎很少有人能突破。
  可是在他初期作品中,还是有别人的影子。
  在《书剑恩仇录》中,描写“奔雷手”文泰来逃到大侠周仲英的家,藏在枯进里,被周仲英无知的幼子,为了一架望远镜出卖,周仲英知道这件事后,竟忍痛杀了他的独生子。
  这故事几乎就是法国文豪梅里美最著名的一篇小说的化身,只不过将金表改成了望远镜而已。

 但这绝不影响金庸先生的创造力,因为他已将这故事完全和他自已的创造联成一体,看起来是一气呵成的,看到《书剑恩仇录》中的这一段故事,几乎比看梅里美《尼尔的美神》故事集中的原著,更能令人感动。
  看到《倚天屠龙记》中,写张无忌的父母和金毛狮王在极边冰岛上的故事,我也看到了另一位伟大作家的影子──杰克·伦敦的影子。
  金毛狮王的性格,几乎就是“海狼”。
  但是这种模仿却是无可非议的。
  因为他已将“海狼”完全吸收溶化,已令人只能看见金毛狮王,看出见“海狼”。
  武侠小说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包罗万象,兼收并蓄──你可以在武侠小说中写“爱情文艺”,却不能在“文艺”小说中写武侠。

……

【对比王度庐和金庸两位作家的武侠小说,古龙无疑更偏爱金庸一点——不,不是一点,而是很多很多!

好像有很多人都认为爱情故事一定要是悲剧,才更能感人。
  在武侠小说中,王度卢的小说正是这一类故事的典型。
  尤其是《宝剑金钗》中的李慕白和俞秀莲,他们虽然彼此相爱很深,但却永远未能结合,有很多次他们眼见已将结合了,到最后却又分手。
  因为李慕白心里总认为俞秀莲的未婚夫“小孟”是为他而死的,他若娶了俞秀莲,就不够义气,就对不起朋友。
  这就是他们唯一不能结合的原因。
  我却认为这原因太牵强了。

       不但我认为如此,就连故事中的江南鹤、史胖子、德啸峰,连俞秀莲的师兄杨铁枪,也都认为这理由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
  可惜李慕白是个非常固执的人,无论别人怎么劝他,无论俞秀莲怎么样对他表示爱慕之意,到了最后关头,他还是用慧剑斩断了情丝。
  有很多人也许会因此认为李慕白是条有血性、够义气的硬汉。
  我却认为这是李慕白性格中最不可爱的一点。
  我认为他提不起、放不下,不但辜负了俞秀莲的深情,也辜负了朋友的们的好意。
  他甚至连小孟都对不起,因为小孟临死时,是要他好好照顾俞秀莲的,因为小孟知道俞秀莲对李慕白的感情。
  可是他却让俞秀莲痛苦了一生。
  以现代心理学的观点看来,李慕白简直可以说是个有心理变态的人。
  因为他的家庭不幸,从小父母双亡,他的叔父对他也不好,他从小就没有得到过爱,所以他畏惧爱,畏惧负起家庭的责任。
  所以只要有女孩子爱他,他总是要逃避,总是不敢挺起胸膛来接受。
  对俞秀莲如此,对那可怜的风尘女子织娘也一样。
  说得偏激些,他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自怜狂。
  这故事虽然无疑是成功的,不但能感动读者,而且能深入人心,我却不喜欢这故事。
  我总认为人世间悲惨不幸的事已够多,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读者多笑一笑?,为什么还要他们流泪?


  杨过和小龙女就不同了,他们的爱情虽然经过了无数波折和考验,但他们的爱心始终不变。
  杨过爱小龙女是不顾一切、没有条件的,既不管小龙女的出身和年纪,也不管她是否被人玷污,他爱她,就是爱她,从不退缩,从不逃避。
  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
  假如小龙女因为自觉身子已被人玷污,又觉得自已年纪比杨过大,所以配不上杨过,因此而将杨过让给了郭襄,而且对他们说:“你们才是真正相配的,你们在一起才能得到幸福。”
  假如这故事真是这样的结局,我一定会气得吐血。
  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故事的传奇性太浓,太不实际,但我却认为爱情故事本来就应该是充满幻想和“罗曼蒂克”的。
  就因为我自已从小不喜欢结局悲惨的故事,所以我写的故事,大多数都有很圆满的结局。
  有人说:悲惨的情操比喜剧高。
  我一向反过这种说法,我总希望能为别人制造些快乐,总希望能提高别人对生命的信心和爱心。
  假如每个人都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这世界岂非会变得更美丽得多?
  有一次去花莲,有从介绍了一位朋友给我,他居然是我的读者。
  他是个很诚实、很老实的人,这种人通常都吃过别人的亏,上过别人的当,他也不例外。
  一夜在微醺之后,他告诉我,有一阵他也曾很消沉,甚至想死,但看了我的小说后,他忽又发现生命还是值得珍惜的。
  我听了他的话,心里的愉快真像得到了最荣誉的勋章一样。


古龙总体来说,是很喜欢金庸的,无论是金庸的文笔,还是金庸的故事,还是金庸笔下的人物,几乎处处都与他情投意合。在他《开始武侠》这篇文章中他自己也说过:

金庸小说结构精密,文字简练,从《红楼梦》的文字和西洋文学中溶化脱变成另外一种的形式,新的风格。如果我手边有十八本金庸的小说,只看十七本半我是绝对睡不着觉的。


咳!咳咳咳——话说回来了——古龙大师,话说你既然这么不喜欢李慕白这种自怜狂、心理变态,既然你这么喜欢杨过小龙女淳朴的爱情——为什么你自己在写小李飞刀李寻欢的时候打自己耳光打得这么响亮呢?想来……你的记性也是不怎么好的,是吧?)


四、古龙是如何创作的? 


古龙大师作为一个写武侠故事的作家……

你别老看他写的纸醉金迷快意恩仇,就以为他写书就是喝十七八碗酒之后脑子一拍,马上洋洋洒洒成篇成书,实际上——不是那样的!人家也积累有发奋学习也有储备有干货的!而且,听好了——

——古龙真正创作的时候,从不喝酒。

——就像他笔下的剑客不可能喝得酩酊大醉地去参与生死决斗一样。

叶怡宽(古龙之子)说,“每次父亲晚上写作的时候,总是先洗好澡,然后开始剪指甲,动笔写作之后就停不下来,有时候,一个晚上就可以写好一部作品,但写好之后通常就会消失个几天,不见人影。

——摘自《古龙.寂寞身后事》


重点在——古龙每次写作之前,都会洗澡洗得特别干净,然后给自己剪指甲,然后把自己关书房一关就是几天。

——想到什么了?想到的是不是每次杀人之前都沐浴焚香的西门吹雪?想到的是不是古龙笔下的顶尖剑客刀客,都有一只修长有力、且每只握着杀人快到的杀人的手上,都有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指甲?


图片文字:“撇开酒色、女人,古龙是个十足的书生,每天阅读四小时,有时达十小时,虽然他在客厅、地板随处写作,但他仍有一正式书房,十分考究。”


→_→别想了,人家作为大师,付出的努力绝对是普通写手百倍千倍,单说着阅读量和写作时候的投入程度就已经到了疯魔的境界——不然怎么是作家呢?大师的称号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只不过人家不爱炫罢了。


其实——如果你觉得一个人的文字,或者某些想法能够让你觉得有趣,觉得有共鸣,当你觉得他的文字足够可爱,值得喜欢的时候,他那他这人的文笔水平文学修养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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